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5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kd2792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茅屋之夜
茅屋之夜

              作者:张明仁 发表于第28期

    岚影渐渐溶进了夜色。
    我催快自己的脚步,越过几处浅丘。
    天际隐隐发出昏黄的微光,使地上的树影更为黝黑。
    随那山路盘旋打转,遇到了多处岔口,我几乎失去辨明方向的能力。正踟蹰间,突然,在山的那一边呈现一小扎灯光,我立刻朝那方向奔去,不多时,足音惊动一群守候的村犬,狺狺地对我狂吠。坐落在那山腰下,有十几户人家,距离较近,有一间茅屋,我毫不犹疑地走向前去,伸手敲那茅屋的门:
    咯!咯!咯!
    「谁呀!」屋里传出沙哑的老人声。
    「对不起!我是一位过客,天晚了,特地前来打扰!」
    「阿菊!把门开开,看是甚么人!」
    「好的!」屋里又传出少女的声音。
    门开处,一位长发披肩的少女,在摇曳的烛光中出现,她怯生生地瞥我一眼,但见我恳诚的模样,不像是个歹人,就说:「请进来罢!」
    我连忙作揖,说声:「打扰!打扰!」便跟她走进了屋里。
    竹床上躺着一位老人,他定睛打量我这位来客,面目清瞿瘦削,像久病初愈。当我趋近他时,他便挣扎着想爬起来,那少女立刻跑去扶他,口里说:「爷爷!我看您还是躺着罢!」
    「没关系!你去烧些水给这位客人打打脸洗洗脚,看他风尘仆仆的,像是远方的来客!」老人对我表示亲切。
    「谢谢!不用了,老伯,时候不早了,您们也都该睡了!」我非常过意不去的辞谢着。但那少女还是走过去,把水壶装满了水,架在土灶上,升起了一堆火,便蹲在灶前。
    藉着熊熊的灶火,我看到她有一张白净绵羊般和善的脸庞,苗条的身材款着一肩长发,蹲在灶前,像一只温顺弓背的小猫。
    我把行李卸下,那里面曾装满三日份的干粮,如今只剩下了三分之一,而水囊里储备的水则已告罊。
    「请问老伯!山那边不是有一所学校吗?往那儿的路没有走错罢?」
    「不错!从此地向日出的方向一直过去,越过了一个山头就到了,这山区仅有这么一所中学,请问!你到那儿是干甚么的呀?」
    「我是刚被分发到那儿实习,要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在实习的这段期间,如果您欢迎的话,我会随时来这儿探望您老人家!」
    「哦!原来你是来教书的,我一向喜欢教书的人,我那小孙女阿菊就是在那所学校毕业的,成绩倒好,只是没有机会再让她进城里深造,要不是她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亲!………」
    这时阿菊转过脸来,怯生生的目光像淡云秋月,放散柔和而抑郁的光,她说:「爷爷!不要说了,看您又要伤心起来啦!」
    「好!好!不说了!」那老人从竹床上下来:「我们房间只有一个,是阿菊一个人住的,我这张床就让给你,我嘛!不妨铺一张草席就地睡觉,你不介意我们这寒素而又杂乱的家庭罢?」
    「不!不!老伯,您还是睡床上好,其实我也不想睡,我只想躺在这长椅上看点书!」
    「你走路劳倦,不睡一觉还行,不必见外,就当是你自己的家!」老伯还是坚持的说着。
    「谢谢您!老伯,我要睡的话就睡长椅好了,睡起来也舒服!」
    「既是这样,那就委屈你了,唉!」他歉意了一番,我酬谢了一番。
    屋里静了下来,壶里希哩呼噜的水声,在静寂里越发宏大,有如野兽的吼叫。
    热水开了,夜更深了。
    阿菊拿出一条新的毛巾,和一条新的肥皂递给我,说:「请跟我来,洗手间里有洗漱用具!」
    她手里擎着一支蜡烛,在前面领路,我从她的手中接过那壶热水,便跟在她的后面走进了洗手间,她把蜡烛置于木橱上,转身走了出去,随手把洗手间的门一关。
    我洗去了满身的疲惫。
    当我从洗手间里走出来时,那老人已睡着了,并且响起均匀的鼾声,但阿菊还没睡。
    「你怎还不睡?你看,天都快亮了!」
    「我不想睡!」
    「为甚么?」
    「不为甚么!」
    我把行李袋掏开,拿出一本圣经,我想起在出发前曾读到的一句全能者的话说:「起来!一直向前走去!」是的,在我疲倦的时候,沿途都有甜密的招待和欢迎,我满怀感恩的翻开圣经,我问她:
    「你听过福音吗?」
    「福音?」她摇摇头,问我:「福音是甚么呀?好不好告诉我!」
    「好的!凡听见这福音并且相信的人有福了,这福音告诉我们: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祂舍自己做万人的赎价!」我翻阅圣经提摩太前书二章五、六节指给她看。接着又翻开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要她念要她背,她很聪明,念了两次就背了起来,她闭起眼睛念道: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她睁开了眼睛说:「我念的对不对?」
    「对!对!一字不差!」我高兴的回答。
    「可是,你还没告诉我福音是甚么呀?」
    「你刚才念的就是福音!」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嘛!」
    「那么,我问你,你相信有一位神吗?」
    「嗯!」她点点头。
    「好!刚才你所念的这本书就是圣`经,圣经就是神的话,我们都相信有一位神,可是我们还不明白神,不认识神,神爱我们,我们却不晓得,因此神就藉着文字,来向我们显明祂的心意,这就是圣经。这圣经记载,有一位救主耶稣,他是神的独生子,他爱我们,为了不使我们人类因犯罪而沉沦灭亡,于是离开天上的宝座,离开光明的天家,降世为人,来到这污秽罪恶的世界,受尽了一切患难,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担当我们人类的罪孽,钉死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受罪的刑罚,还清我们的罪债,使我们因着信祂,罪得赦免,反得永生!……………」
    「可是,耶稣既然是神的儿子,为甚么会被钉死呢?」
    「耶稣是神的儿子,他之所以甘愿被钉死,就是要替我们舍命流血,救赎我们的罪,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所以他必须被钉死,然后第三天复活,来证明他是神的儿子,也使我们能向罪死,能向义活!…………」
    「复活?」她睁大了乌黑的眼珠。
    「是的,他复活了,他死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了使我们得称为义!」
    「可是………」她总是「可是」「可是」的问着,好像非打破沙锅问到底不可,一点也不放松。我们一问一答,谈得很投机。
    窗外呈现了鱼肚白色,破晓的晨风,飘来泥土的香气,窗外几声鸡啼,惊破晓晨的岑寂,老人也从梦中醒觉,一看我们就说:
    「怎么?你们这两位年青人一夜都没睡?」
    「是的,爷爷,我们谈要紧的事哩!」阿菊忙去扶他下了竹床。
    「有甚么要紧的事非谈到天亮不可?」他舒活舒活筋骨。
    「老伯!是这样,我是告诉她,信耶稣可以得永生,她因为不明白所以就问我,不知不觉就谈到天亮了!」
    「哈!哈!哈!」老人欣欣大笑:「很久以前我老伴也曾到过教会,我这小孙女以后还请你多指导指导呢!」他又转向阿菊:「你还不快去预备吃的!」
    「是的!」她连忙走过去,烧菜做饭。
        洗漱完毕,老人就和我谈起阿菊的等等种种,以及种种等等。
        不久,早餐摆上来了:一碗嫩笋炒肉丝、一盘野菇、溪虾、还有田螺汤。我也取出干粮说道:「这些干粮是我母亲在我临行时,特地为我预备的,未必可口,但很营养!」
    饭前,他们同意一起做谢饭的祷告:
    「主阿!我们感谢您!因您本为善,您的恩典与慈爱是永远长存。
    您赐粮食给凡有血气的,万民都举目仰望您,您一张手,凡有血气的,都如愿得以饱足。因您赐下空气、日光、和雨水、使地里的土产丰富………。
    求帮助我们更为感谢您所赐这些食物,并且明白这些都因您而来………。
    求您的救恩临到这个家庭,全家人都能认识您,不仅认识您,也能得着您,生活中时刻有您的指引,走向平安幸福的路径。………
    奉主耶稣的圣名祷告。阿门!」
    饭后,趁着天色尚早,我急于上路,便向他们告辞,阿菊得到她祖父的允许,送我走了一程。
    我瞻望周围山色,青翠欲滴,令人清心寡欲。
    在那山道旁,我伸手向她道别:「再见!阿菊!」
    「再见!………但你不是说还来探望我爷爷吗?」她低着头不敢看我。
    「是呀!」我握住了她的小手,她羞涩地挣开,往回路跑去。
    我挥手,目送她离去。
    在晓风里不停的卷舒着她的浅蓝色的裙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台北市 | Posted:2005-03-07 21:07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ckd2792于2005-03-7 21:07发表的 茅屋之夜:
茅屋之夜

              作者:张明仁 发表于第28期

    岚影渐渐溶进了夜色。
.......
有时候自己的脚步也是要慢慢跟上来的
但是也是要去加强的
这样子会比较好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8-21 09: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23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