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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 愛到想踐踏他 〈吳淡如〉
「我不是故意對他那麼壞的,只是,看到他那麼愛我,我就是想要整他一下。」
年輕的女孩說。
現在,像電影裡頭的野蠻女友漸漸多了起來。走在路上,
我偶爾會聽到「你找死」取代了「親愛的」,成為情人的口頭禪。
台灣女孩還算溫和的,北國胭脂恐怕性子最烈。有一次我在北京
王府井大街上,看到一個女孩當街打了男友一巴掌,
然後兩人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當街擁吻。
真是殘酷又暴烈的愛情關係。
我沒有談過那種「愛到想踐踏他」的戀愛。我想這是性格的問題,
多數人和我一樣,若愛一個人,就只會想對他好,有時會好到過了頭,
讓他不知底線為何。只有一種狀況,是會想踹他一腳的,
那就是其實沒法愛他,可是他又緊追不捨。
也許不是不喜歡他,只是沒法打從心眼裡愛他,卻和他在一起,
可能只因為害怕寂寞、習慣有個異性好友,只好由安全感十足的他相陪。
不愛他,想踹他一腳,看看他什麼反對,有什麼感覺。
凡愛人比被愛多一點的人,都可能遭受到這種不公平的待遇。
當然,也有少數人,越愛一個人,越想虐待他,這種人應該有精神上的
愛情SM傾向。不過,這樣的人多半不會太幸福,因為他的愛太沈重了,
總有一天會讓愛人想逃離那種被虐的折磨和亢奮。
十七歲就得到日本芥川賞的綿矢莉莎的得獎作《欠踹的背影》,
說的就是這種愛情中粗暴的蠢動。
男孩默默對女孩好,為她買了演唱會的門票,又冒險去替她追逐她的偶像,
女孩知道男孩喜歡她,但是卻忍不住有個念頭想要踹他、弄痛他。
「那種感覺,比所謂的愛更強烈。」於是兩人背對背坐著的時候,
她忍不住伸出她的腳,偷偷往他背上一推,被撞痛的男孩回頭不可思議的
回頭看看女孩,女孩假裝沒看見、事不關己的撇過頭去,
「可是連吐出來的氣都是顫抖的。」
細膩的描寫出愛中莫名其妙的殘酷感。
或許就是在自己心情不確定的狀況下,怕他愛自己太多,
所以只能沒頭沒腦的對他壞一點。多麼矛盾的愛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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