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41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ennyp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品] [轉貼]愛的能力與智慧
男女之愛,很妙!無論你怎麼說「愛是無條件的」,年輕時的「愛
」還總是跟「性」有關。否則,你們為什麼由拉拉手到樓樓腰,到擁
吻、撫愛,然後上了床?因為這是與生俱來的本能,也就是因為這本
能, 使男女可以相悅,使君子可以好逑,使種族能夠繁衍。

  如果人人都談柏拉圖式的愛情,都只要心靈,沒有肉體,這世
上還有人類的存在嗎?所以,年輕人的愛往往是帶有「性趨迫」的。
他們目光交流、含情脈脈,他們傾心交談、徹夜不眠。他們終於像是
乾材烈火,突破最後的防線,他們翻騰、瘋狂,達到高潮。

  然後呢?然後,他們睡著了,睡的很熟。請問,他們怎麼不繼
續一直聊、一直聊、互訴衷情、聊到天亮 。

  性愛、性愛、男女最先的相處需要「性」,後來的相處需要「
愛」。所以有人說一對男女在做愛之後,還能彼此愛憐、百般溫存的
才是真愛。我們可以引申─只有當一對夫妻,有一天成了「無性夫妻
」,還能彼此扶持,相顧深情的才是真愛。

  恕我講一句很俗的話,據說應招女郎往往在「辦事」之前,先
收錢。那男人就在眼前,跑不掉,她又何必先收錢呢?應招女郎的道
理很簡單─「男人的下面硬的時候心就軟,下面軟的時候心就硬。當
他「辦完了事」,會立刻變的小器,會馬上後悔花那麼多的「代價」
,甚至立刻覺得眼前的女人不夠美。辦事之前,則恰恰相反。」

  夫妻之間,雖然不這麼現實,但是你如果,但是如果你細細想
想,不也差不多嗎?她溫柔的像隻小貓,偎在你身邊。他體貼的像隻
小狗,在你旁邊打轉,她露出最嬌媚的笑,把菜端上桌,他以最勤快
的動作,把碗盤拿去洗。

  他們把燈調暗,把音響打開。他們…在戀愛時期,也可以說在
新鮮時期,兩個人精力都特別好,吃完飯可以去跳舞。跳完舞可以去
Pub,PUB回來還可以去夜遊。

  原本切的細細的水果,現在成了「喂!」唰!一個蘋果迎面飛
來。原本蹲在浴缸旁邊幫你搓背,現代已經逕自去睡,並傳來酣聲。
原本的「三菜一湯」,現在是微波爐裡端出來的「三盒一杯」,還撂
下一句話:「人家都丈夫有應酬,哪有人像你天天回家吃飯,把我都
累死了!」原來的飯後依偎,音樂欣賞,成了督促孩子作功課,以及
打賣哭鬧。原本的柔聲細語,變成了河東獅吼。

  那男人也一樣。原本靠在太太背後,對著耳朵吹氣,現在鞋子
一摔,倒上沙發就看報。原本說東說西,向太太報告外面的一切,現
在眼睛越過老婆肩頭,盯著電視一動也不動。原本幫著擺碗筷、收桌
子,現在兩杯酒下肚,歪在椅子上已經睡著,且發出殺豬的音響。原
本來放屁時,一定躲到浴室,或說對不起,現在大剌剌地,還好像以
「豪放」為得意。原本假日拉著太太看電影、爬山,現在假日不是睡
大頭覺,就是背著球袋消失不見。

  碰到這狀況,無論那男人或女人都會說「老夫老妻了嘛!幹什
麼還裝?上班管孩子,累死了,誰還有什麼情緒?」  可不是嗎?
他們是倦了,因為工作慘了,因為體力不如從前而倦了,也因為眼前
那個人,已經看了太多年而倦了,他們的「性」少了, 「愛」也少
了。  你不能沒有的諒解政界常說一句話--「上台靠機會,下台
靠智慧。」

  男女之間也可以說─「戀愛靠機會,婚姻靠智慧。」茫茫人海
,偏偏遇上他,當然是「機會」,但是此後幾十年,就靠彼此的智慧
了。還有哪些?原先熱情如火」的戀愛,化為「手砥足」的恩愛,再
化為「相濡以沫」的憐愛的人,才要有愛的大智慧 。

  問題是,你必須知道-你有,她不一定有;他有,你不一定有
。有些人就是沒有的智慧,也可以說他們沒有愛的能力

  感情!感情!他有「感」,卻沒有「情」 。  
抱負!抱負!他能「抱」,卻不能「負」。  
性沒了,他就不愛了;「更年期」到了,她就粗俗了;
年輕女人出現,他就絕情了。除此之外,你必須知道,人的「前半生」可能用「下半身」思考;人的「後半生」可能是用「上半身」思考。上半身的思考,是用心、用腦,那是理智的,也是頓悟的,所以當他「相通了」往往就一下子改變,再也難以挽回 。

  你知道大思想家羅素是怎麼跟他老婆愛麗絲分開的嗎?他是有
一天騎腳踏車,在鄉間的小路上,突然發覺再也不愛她。然後某一日
,讀書讀到一半,站起身,出門,再也沒有回頭。

  你知道大文豪扥爾斯泰是怎麼死的嗎?他是在風雪天逃家,死
在火車站。  他們的老婆都曾經是他們的愛妻,他們為什麼那麼絕
呢?誰不知道愛麗絲漂亮?誰不知道扥爾斯泰的夫人賢慧?  但是
漂亮的不永遠漂亮,賢慧的不永遠賢慧,你要想想他們會不會像前面
故事裡的老徐,當他們的另一半變了質,不再優雅、不再體貼,到有
一天,他們忍無可忍,想開了,便突然下決定-離開,甚至是會挨餓
凍死,他們也要離開。

  女人也一樣,多少女人在丈夫「變質」之後,為了孩子忍,忍
了十幾二十年,孩子上大學入社會,女人就突然離開了。她們的道理
簡單─「我覺得我的前半生白過了,我少女的夢想一點都沒有實現,
我的犧牲夠大了,剩下一點歲月,讓我作回我自己吧! 」

  你看過羅伯J.華勒寫的(麥迪遜之橋)嗎?  笑死人了!那
個女主角跟丈夫在小鎮過了平靜的一生,居然真正讓她永難忘懷的,
是丈夫不在時,偶然闖入她生活的一個男人。幾天的激情,怎能換來
她一生的懷念?很簡單,因為她一生太平靜,因為她的生活太枯燥,
也可能因為她的老公太無趣。如果「哪一天」,她選擇跟「哪一個男
人」,走了,你會驚訝嗎?

  看到這裡,你有沒有想想你自己的生活?你還有沒有「當年」
的情趣?抑或是你已經粗俗地十足是個「莽漢」、「潑婦」、「糟老
頭」、「歐巴桑」?

你會為吸引另一半而去健身、減肥、控制口腹之欲嗎?  
你會因為知道他喜歡「健康色」,而多曬一點太陽嗎?  
你們還會兩口子單獨出遊,享受一點「自己的時間」嗎?

  記住!婚姻是要經營的?妳再忙,也應該保持自己的儀容,妳
即使是家庭主婦,依然要追得上外面的潮流。你即使在家上班,也得
天天刮鬍子、常常理髮,不能只穿睡衣晃來晃去。最起碼,你們一定
要找機會,把自己打扮得十分體面,梳了頭、化了粧噴上香水,
再穿上西裝 、晚禮服,出去應酬一下。

  真正的目的不是應酬,是讓你的另一半「驚訝」的發現,原來
在燈光下、燭光下,妳化起妝,他穿起禮服,還是那麼的嫵媚、瀟灑

  你們雖然應該節省,但餐具還是該成套,而且要常替換。一位
那是情趣、是變化,而且同樣的食物裝在不同的餐具裡,能有完全不
同的感覺。你想想,今晚妳捨棄以前的塑膠杯或喝水用的玻璃杯,為
他端出在瓷碟裡的一杯咖啡時,他的感覺有多麼不同 。
  
人都追求感覺、追求新鮮、追求變化、追求品質。婚姻也一樣
,當你不在能用「性」去愛、用思想去愛。  
人可以老化,但不能腐化;婚姻可以老化,也不能腐化。當你的婚姻有一天亮起紅燈,妳永遠要想想,是他變了質,還是你變了質?亦或是你們兩個都沒經營愛的能力,你們只懂「性」,不懂「愛」。  
如果你們已經四五十歲,你們要想想,你們辛苦了半生,存那麼多錢,到今天,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你們的辛苦,除了為子女,還為什麼呢?

  如果你是女人,你要想想;他前十年要你幫他創業,中間十年
要你幫他攢錢,再過十年,他還要幫他存,存到他死嗎?還是希望你
為他安排「怎麼花錢」?  否則,當有一天,他到老周家,發現自
己辛苦大半生,連菜場裡有的水果都吃不到的時候,他會怎麼想? 
 同樣的,如果你是男人,你要想想;一個女人,跟了你,腆了肚子
、彎了腰,駝了背、碎了夢,她的一生快要過完了,她還有什麼?

  孩子笑著出嫁的時候,她哭;你笑著招待朋友的時候,她累;
妳老了,先走一步的時候誰送終。剩下沒多少日子了,你該不該做
點什麼?妳成天在外忙,值不值?

  還是一句老話,你們有沒有愛的能力與智慧?
  如果你不希望另一半有一天因為「想通了」而離開你,妳就要
想想「你是不是該做一點點改變呢?」


[ 此文章被kennyp在2004-11-22 10:17重新編輯 ]



忘心無我欲沉醉
情遊天涯笑蒼穹
潮浪不識刀中趣
臥看濁世現雲蹤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0-23 00:59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kennyp於2004-10-23 00:59發表的 [轉貼]愛的能力與智慧:
男女之愛,很妙!無論你怎麼說「愛是無條件的」,年輕時的「愛
」還總是跟「性」有關。否則,你們為什麼由拉拉手到樓樓腰,到擁
吻、撫愛,然後上了床?因為這是與生俱來的本能,也就是因為這本
能, 使男女可以相悅,使君子可以好逑,使種族能夠繁衍。

.......
有時候能力與智慧
也是要分清楚
因為這樣子對自己也會比較好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0-16 23:5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491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