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31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筱玟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貼圖大師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淨空法師講課, 孔明神數解籤
推文 x44 鮮花 x8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喵喵][保健] 常見的上呼吸道感染:貓鼻氣管炎
林政毅 醫師
【病原】
貓鼻氣管炎是貓咪最常見的上呼吸道感染之一,就是貓的泡疹病毒感染,貓泡疹病毒於酸性下極度不穩定,對熱、乙醚、氯仿、福馬林和酚非常敏感,在乾燥的環境中存活不超過12小時,因此本病毒在環境中顯得相當脆弱,一般的消毒劑即能進行有效的消毒。

【傳染】
病毒會出現於病貓的鼻、眼及喉嚨的分泌物中,但大部份是經由鼻子的接觸或打噴嚏而傳染,這種傳播方式的距離約為一公尺,在典型的感染下,病毒的排出約在感染14天之後。病毒在感染之後,可能會持續存在體內一段長時間,造成這種〝帶毒狀態〞的因素尚不明瞭,甚至有時病毒與中和抗體會同時存在於血清中,這其中的機制也仍不明瞭,感染泡疹病毒的帶毒者會斷斷續續從鼻部及咽喉部排出病毒,而這種帶毒者可能沒有任何的臨床症狀,或者呈現慢性感染的症狀,但並非呈現慢性感染的貓就是帶毒者。

【症狀】
經過2~6天的潛伏期之後,早期的臨床症狀包括:沉鬱、打噴嚏、和咳嗽,接著就出現畏光、結膜炎、和漿液性的眼和鼻分泌物,體溫並且快速地提昇,陣發性的打噴嚏、深部的氣管咳嗽、舌頭和上頷的潰瘍等症狀也常發生;如果再有細菌的繼發性感染,那麼眼和鼻的分泌物就會呈現膿狀。

慢性感染的病例可能會出現慢性鼻竇炎、潰瘍性角膜炎和全眼炎,年青的仔貓感染可能會造成嚴重的結膜炎,潰瘍性的角膜炎最後可能導致全眼炎和失明。在急性的病例,症狀會持續10~14天,成貓死亡率低,而幼貓則可高達20%~30%。

當感染只局限於上呼吸道時,通常就稱為病毒性鼻氣管炎( FVR )。全身性的感染已於新生仔貓感染時發現,但新生仔貓感染並不代表母親曾經感染過此病毒,新生仔貓感染會呈現虛弱、昏睡及腹式呼吸,甚至臨床症狀尚未出現前就死亡。

【診斷】
因為臨床上很難去區分泡疹病毒、卡里西病毒、披衣菌等可能的上呼吸道感染,所以臨床上會針對病史及症狀來診斷為貓呼吸道感染,因為此三者的區別診斷對於治療上並無多大助益,且病毒的分離及培養曠日費時。

【治療】
治療還是著重對症療法,當有細菌的繼發性感染時,於上呼吸道常常會分離出混合有兼性和厭氧性的細菌,應根據抗生素敏感試驗來選擇抗生素,或直接投予廣效性抗生素,於疾病的早期給予良好的護理,除了眼藥的使用之外,應將眼鼻分泌物勤加去除,以棉花沾無菌生理食鹽水或硼酸水來清除黏附在眼睛周圍的分泌物,以小號的棉花棒沾溫水或溫生理鹽水來去除黏附在鼻孔周圍的鼻分泌物,並餵予味道強烈的食物,以上的這些護理可以使得感染貓嗅覺稍微恢復,進而刺激其食慾,一般而言,只要發病貓能進食的話,預後都相當不錯。眼睛的症狀部份則滴用不含類固醇的抗生素眼藥水。

【控制】
〝帶毒〞母貓不應做為種用,因為分娩或泌乳的緊迫狀況常常會使得病情惡化,使病毒於咽喉排出,並感染新生仔貓。傳染的防治主要是依賴適當的飼養管理,基本的原則為〝以控制良好、通風良好的環境來將緊迫狀況減至最低,將出現的病毒稀釋至最低的接觸濃度〞,新進的成貓或仔貓應隔離觀察至少兩週;因為母貓可能成為〝帶毒者〞,且不容易測得,因此仔貓最好在4週齡時斷乳;每一個貓籠應至少隔一公尺以上,並且有所屏障,搬運籠子時應帶用手套,並且每一籠子都必須更換手套或消毒後再使用。

現今台灣引進的三合一或五合一疫苗內都已包含泡疹病毒,幼貓應於二月齡時接種第一劑,於三月齡時接種第二劑,爾後每年補強一次。



*..-痛苦使人沉思,沉思使人智慧,智慧使人對生活比較易於忍受-..*

強力推薦☆五歲的心願(OSEAM)☆[影片]美麗畫面描繪如同抒情
      散文,勾勒自然和生命循環,贏得全世界觀眾的淚水與掌聲!!

助讀書之經咒(心經+記憶咒)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5-02-13 16:1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227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