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2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open9066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8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励志] 阳光草莓 〈转贴〉
他们相爱五年了,和他虽然不是很熟,

但是知道他是一个开朗的男孩,常称自己是「阳光男孩」,

阳光的个性吸引人的目光在他身上驻留。

第一次在KTV里看到他和他的女友,他很骄傲的说她叫「草莓」,

一个甜甜的名字,人如其名男友说他们二位看起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衷心的祝福他们这段五年的幸福。

他说他们快要结婚了,

草莓幸福的微笑表情,羡煞了所有在场的人,

事后男友说他总觉得草莓有点怪怪的,说不出哪里有问题,

他就是觉得草莓65年次的脸上出现了许多的沧桑。

果不其然,隔月的聚餐时,

阳光男孩的好朋友说阳光和草莓两人正濒临分手的边缘,

在场的人无不惊愕的看着他,心里的惊讶不亚于他人。

难道一段五年的感情就没了,爱情这东西也太短暂了吧!

「前几天放假的时候,草莓说她要回南部去看看家人,

那时正值阳光放假,草莓没有理由拒绝阳光陪他回去,

以往阳光和草莓的父母见面均在台北,

草莓的父母对阳光这个男孩子十分欣赏,

直说?n草莓好好抓住这份幸福喔!

那天草莓拗不过阳光的要求下,两人便一起回家,

快到家里时阳光觉得今天的草莓好像和平常不太一样。

直觉得很怪,追问之下草莓只说了一句:

「如果等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情,请你一定要原谅我唷!

阳光看着草莓的脸,心想他会为她做任何事情的,便答应了」

「妈妈!」

刚踏进草莓家客厅的阳光呆呆的看着从房里跑出来的小孩,

一时之间还搞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妈妈昨天爸爸有带我出去玩喔!」

小孩子天真的和草莓说着,

但是阳光直觉得全身从脚底冷到头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事后草莓说了她自己的故事:

她在十六岁的时候结过婚,年纪尚小的她未婚怀孕,

乡下地部的民风淳朴,不容许堕胎这种事情,

在双方压力下结婚的两人在她十八岁这一年就离婚了,

育有二个小孩,一个由男方带,一个?k方养。

阳光不置信的看着草莓,五年了,他们相爱五年的时间里,

她居然一点都没告诉她,难怪初相识时,

他觉得她做家事的本领好的让他傻眼,

直感谢老天让他找到了一个贤妻良母。

和他之前交往的女孩子不一样,那些女孩子空有外表,

却一点都不善于家事,家里的人在看过草莓之后也直说她是个好女孩子,

于是,他们同居了,在两家中都不反对的情况下同居了,也计画结婚了。

没想到,从那天之后,阳光和草莓就常常吵架,几乎每天都会吵,

阳光愈来愈受不了和草莓在一起的时间,

和朋友外出去玩的时间愈来愈多,也愈来愈晚了。

阳光说要和草莓分手,草莓不肯,两人便这样吵吵合合的,

阳光扪着良心说他其实很爱草莓的。

只是他每每想到她已经有二个小孩了,而且还离过婚,

这些他都可以忍受,他无法忍受的是他居然被蒙在鼓里五年。

五年啊,一段不算短的时光,

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像个傻子般任草莓玩弄在鼓里。

这个故事的结局如何,我们大家都不知道,

只知道现在两人仍然还会吵吵闹闹的,

但是阳光已经慢慢接受这个事实了,对待草莓也宽容了许多,

但是对结婚,他说他现在有恐惧感,很怕暂时不想提。

草莓呢?她说她很爱阳光的,当初见面时实在很想说,

但是已经离过婚的她对自己实在没什么自信,

愈拖愈久,她每天都和自己的内心在争战,

每天每天担心阳光会发现这件事情。

结果,唉!她说她很后悔,她害怕那种每天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现在阳光发现了反而好,他有权选择自己的幸福的。

男女双方在初交往的时候到底该不该老实说呢?

很多电视及广播节目皆讨论过这个问题,结论也大不相同,

但是「真诚」是爱情里必备的心态,你说对吗?



THE TRUE TEST OF A MAN'S CHARACTER IS WHAT HE DOES WHEN NO ONE IS WATCHING.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06 17:1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10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