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0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sa001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品] 找樂觀開朗的朋友傾訴
 文/林萃芬

心情沮喪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建議:「去找個朋友吐吐苦水,感覺就會好多了!」如果你的朋友屬於「樂觀開朗型」,這個方法的確是消除沮喪的最佳管道。心理學家曾經做過研究發現,傾吐能夠強化一個人的免疫系統,當一個人把「痛苦的感覺」,轉換為「語言的敘述」時,可以減少心中的不快感。

但若你的朋友屬於「挑剔指責型」,那麼吐苦水的下場,可能會越吐越難過。你才剛開口說:「最近感覺有點沮喪!」對方便急著指責你的行為:「你就是命太好,沒吃過真正的苦,才會有時間沮喪。像我當年生意失敗,又被朋友倒帳,還不是咬著牙走過來,哪有美國時間沮喪!」

「挑剔指責型」的朋友,不論任何時候都想糾正別人的行為,改造別人的思想,找他們吐苦水,會讓你覺得:「自己真沒用,連這點苦都吃不了!」結果非但沒有達到消除沮喪的功效,反而讓你產生自責的想法。

自責,絕對會使沮喪的情緒更加惡化!因為「責備自己」與「討厭自己」,正是引起沮喪感的幕後凶手,難怪你會越傾訴,心情越低落。

遠離負面思考型的朋友

假如你的朋友是屬於「負面思考型」,那麼你的苦水就會越吐越多。
他們聽到你說「心情不好」,便會憂心忡忡地詢問:「你現在過得這麼悲慘,以後怎麼
辦呢?」
在「負面思考型」朋友的提醒下,你幾乎想遍了所有悲慘可怕的際遇,越想越可憐,心情自然更加沮喪。
自憐,則是引發沮喪感的另一個凶手。
當你覺得自己受人欺負,或遭遇不平對待時,眼前看到的是一片灰暗,這時若有人刻意帶你去看更黑暗的一面,你會誤以為人生永遠黑暗,不可能再出現柳暗花明的時刻。

別和衝動好事的朋友傾訴

倘若你的朋友屬於「衝動好事」型,就要小心後果會越弄越複雜。當你難過地表示:「最近心情很煩。」他們立刻會用仗義直言的口吻探問:「是誰惹你心煩?」
要是你講出讓你煩惱的人物,他們也會激動得要去幫你出氣——「太過分了,我去跟對方理論,怎麼可以這樣對你?」而且說到做到,隨即拉著你去跟對方討回公道。
萬一惹你心煩的不是一個活人,而是一件事情,他們亦會熱心地替你出主意,甚至會硬性規定你要照著他的建議去做,搞得你進退兩難,後悔跟他講出心事——「唉!早知道,就不要說出來!這下該如何是好?」
所以囉!心情沮喪時,務必慎選傾訴的對象,不要請「挑剔指責型」、「負面思考型」和「衝動好事型」的朋友給你意見,以免越講越麻煩;而要找「樂觀開朗型」的朋友聊天,才能在灰暗中看到光明面。

不要用「更悲慘的遭遇」安慰別人

看到朋友心情欠佳時,不少人喜歡用「更悲慘的遭遇」來安慰對方,以為這樣可以讓對方轉悲為喜。其實,這種安慰法反而會讓對方更焦慮不安。

從事設計工作的朋友圓圓和男友分手之後,最難過的,不是結束了這一段經營多年的感情,而是不斷有人來跟她說:「終於可以告訴妳這個祕密……」
朋友甲就彷彿吐出骾在喉嚨多年的異物般,輕鬆地說:「妳不曉得,每次看到他在跟其他女人放電的時候,我們有多為妳打抱不平!分手也好啦,這種男人不值得妳愛!」
朋友乙則用慶祝得獎的口吻說:「恭喜妳!總算離開這個老奸巨猾的傢伙,說起他的惡劣行徑,十隻手指頭都數不完!以前是看在妳的面子上,才沒有拆穿他,現在反正你們已經分手了,說出來也沒關係……」
朋友丙更是義憤填膺地控訴圓圓前男友的各種罪狀:「沒見過這麼卑鄙的人,竟然用錄音機偷錄我們聊天的內容,這種男人……」

大家為了安慰圓圓,讓她盡快轉換失戀的情緒,紛紛掏出藏在心中多年的祕密。可是,圓圓非但沒有慶興自己離開這麼差勁的人,反而開始自我懷疑:究竟是自己的判斷力有問題?還是感覺出錯?否則,怎麼會跟這樣的人交往?
日常生活中,常常會聽到有人用「更悲慘的故事」安慰別人。
聽到朋友的父親生病住院,就立刻安慰對方:「別難過了,我的遭遇比你更慘,上個月我爺爺才剛過世……」
將心比心,這種安慰方式會讓對方的心情覺得比較愉快?抑是更加不舒服?
當我們不知道該如何安慰別人的時候,與其為對方的行為找出錯誤,或可憐對方的悲慘遭遇,讓對方的情緒受到二度傷害,倒不如什麼都不說,靜靜地陪伴著對方,傾聽對方的心聲,支持對方的作法,同理對方的情緒,更能達到安慰的效果。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快樂健康是一種生活風格》,林萃芬著,方智出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06 09: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240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