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825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ink6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对方会挽回我吗
签诗: 佳信至,开笑颜,飞腾一去,披云上天。

老师 请问 已和ex分手 我说了些话 对方是否会主动连络挽回
他答应我的事没做到 自己理亏
女生问 谢谢老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7-08-26 12:32 |
牛奶54888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普利语吕太星球 普利语吕太星球

级别: 副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孔明神数解签, 修行&武术
推文 x3 鲜花 x12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会有联络,但不算是挽回…


****问卜注意事项-----详情请观看自我介绍
★以上纯属建议不负责---重要:问感情麻烦请说明性别
签名上能劝一个是一个!!!!
硬是想问复合问结婚的男女回头吧....
想想这个人真的会跟你白头偕老吗??
这个人你生老病穷时还愿意在你身边吗??
复合回来又如何??跟这种不够爱你的人结婚就赢了吗??
想当夜夜空床的女人??还是半夜去汽车旅馆或小三家门口堵人的疯女人??
最后还是选离婚??那最可怜的是小孩!!!!先结扎再复合好吗??
想想多少社会新闻是因为不够相爱不够了解执着结婚然后还是离婚....
前夫追杀前妻....同居人猥亵或虐死小孩......
想想是否只是一时跟人分开的分离焦虑....静下心来慢慢可以分得开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7-08-27 02:30 |
pink6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老师。有说是最近吗?


签诗: 福星照,吉宿临,青天有日见天真,龙飞下载到明庭。
另求ㄧ签。他有想念我吗 ? 对方属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7-08-27 23:12 |
牛奶54888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普利语吕太星球 普利语吕太星球

级别: 副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孔明神数解签, 修行&武术
推文 x3 鲜花 x12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他不是你的正缘,如果他跟你联络,就直接说若没有要结婚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青春了!王八蛋!看他怎么回答,男人是越得不到越好,你对他太爱太好他不会珍惜,你硬起来他反而会思考你的重要!

他想不想你都不关你的事!不是分手了吗?重要的是你跟他有没有未来!?

你70的,已经虚岁37岁了!!!!今年已经过了一半,一下子就38岁了!还要怎样蹉跎自己的青春才开心阿?

(超激动中)


****问卜注意事项-----详情请观看自我介绍
★以上纯属建议不负责---重要:问感情麻烦请说明性别
签名上能劝一个是一个!!!!
硬是想问复合问结婚的男女回头吧....
想想这个人真的会跟你白头偕老吗??
这个人你生老病穷时还愿意在你身边吗??
复合回来又如何??跟这种不够爱你的人结婚就赢了吗??
想当夜夜空床的女人??还是半夜去汽车旅馆或小三家门口堵人的疯女人??
最后还是选离婚??那最可怜的是小孩!!!!先结扎再复合好吗??
想想多少社会新闻是因为不够相爱不够了解执着结婚然后还是离婚....
前夫追杀前妻....同居人猥亵或虐死小孩......
想想是否只是一时跟人分开的分离焦虑....静下心来慢慢可以分得开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7-08-27 23:3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36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