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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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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唯識四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14-08-31 10:29 |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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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具有認識作用之主體為『能緣』,
被認識之客體對象為『所緣』。
緣乃依賴、依靠、攀緣等意,即表示心識非獨自生起,
必攀緣外境(客體對象)方能產生作用。唯識家又稱能緣為見分,
所緣為相分,而以能緣之法分為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三者。
能緣產生作用時,見分緣相分,
自證分須緣見分、證自證分,證自證分緣自證分。
此外,轉識論亦舉出能緣分為果報識(阿賴耶識)、
執識(阿陀那識)、塵識(六識)等三種。
[成唯識論卷二、俱舍論卷七、成實論卷五立無數品]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8-31 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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