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230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dvd67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篇文章的內容已經跟真實的劇情有矛盾了,看來是有人自編出來的
對於後來才看布布的人可能說服他們,但是對於有一些從頭看霹靂的
觀眾就無法取信他們了.

讓我舉一個文章裡的矛盾之處:
數千年前,(梵天真的有這年齡,因為時空超越人回到集境查閱有關鬼
王棺的記載,這本經書記載中有提起鬼王棺在三陽九之前就存在了.
一陽九等於456年,所以鬼王棺至少有1368歲)梵天的確在滅境大戰
眾邪靈,但是並未受重傷,而是成功地以佛言咖瑣將業途靈囚禁,讓業
途靈每天面對學庸聖字,生不如死.同時慈航渡也有提起狡突臉(鬼王棺)
和腹中首在還本道口一戰後便不知去向.
減境眾天並不知鬼王棺已經逃到苦境而腹中首逃到集境(腹中首如何
到達集境劇中並無交待).後來慈航渡有提起:梵天到苦境是因為去找
一位好友(這位好友是誰也沒交待),而非追殺狡突臉和腹中首.鬼王棺
在苦境是一頁書後來才知道的.

各位可以去重溫舊劇情:霹靂劫與霹靂天闕這兩部戲.即可證明我所舉
的例子.


[ 此文章被sdvd678在2005-03-24 20:21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3-24 20:05 |
白沙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忘記是一集,有出現一個灰白色的一頁書就是梵天.

雖然布懷真也是梵天所化,但功利不敵合体的後梵天一頁書.

所以在九皇座時對上那個醜臉的才講 布懷真雖是一頁書,但一頁書並非布懷真.


但是布懷真當時的個性好像是斬廬的個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3-24 20:41 |
白沙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要比較矛盾的話..

一頁書跟鬼王棺兩者是生命共同體才怪..

鬼王棺死一頁書也得死..

後來講成是葉圖靈有跟鬼王棺合體過後,只要頁圖靈不死一頁書也不會死....




到更後面鬼王棺就沒在出來??這也是個謎˙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3-24 20:44 |
baanlu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解釋有夠詳盡 我看得很仔細   回想一下   還真的是如此耶
一頁書的來源真是有夠複雜   難怪他不會死 表情 表情


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
http://www.vipmall.com.tw/baanlu/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3-25 11:58 |
tppr211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 (by ★幸運草☆) | 理由: 回覆無意義灌水感謝文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3-25 14:43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58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