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1月30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徐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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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23日发生于天安门前的法*功习练人员集体自焚案,距今已有13年。最近,法*功媒体上又响起了“中共炮制伪火骗局”的喧嚣声。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斗不过铁一般的事实,耍无赖的邪教最终逃不过正义的讨伐。自焚惨剧中,有人烧死了,有人烧伤了,有人自焚未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大多数痴迷者被烧醒了。
法*功不是千方百计地抵赖并反咬一口吗?那就让世人来听听“烧醒者”的证词!
关于自焚者的身份,“烧醒者”的证词硬如钢铁
组织者刘云芳说:“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
刘云芳是当年自焚事件的策划者和组织者,是参与自焚的7人中对法*功痴迷程度最深的,或者说“悟”得最好的一个。因此,他在河南开封市的法*功弟子中曾小有名气。就是这个刘云芳,2001年在法庭上表现出满脸的不屑;还是这个刘云芳,2012年10月底接受凯风网通讯员董杰采访时,气愤地说:“法*功不承认我们7个自焚者是大法弟子。醒悟之前,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坦然,认为这是‘师父’的考验。如今,醒悟后的我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功骗人害人的邪教本质,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 刘云芳拍胸作证,看你法*功怎么狡辩!
郝惠君、陈果母女说:“这种说法,纯粹是造谣!”
郝惠君、陈果母女是自焚案幸存者中受伤最重的,因而法*功在她们的身份问题上大肆造谣。遭到痛击。陈果说过:“附近的居民,学校的老师都可以证明我是练法*功的,这种说法(所谓自焚人士与法*功无关),纯粹是造谣。”郝惠君也控诉道:“黑烟后面的师父不仅不承认我们母女是他的弟子,还诬衊我们是共产党收买,有组织有预谋的破坏‘大法’。我真是瞎了眼,上了李洪志的当。”郝惠君强调:“我在开封市大兴街居住,……附近的居民和我们学校的老师,都可以证明我们是练法*功的。所以这种说法,纯粹是造谣。”
王进东、王娟父女说:“相反却睁着眼说瞎话!”
关于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法*功编造的谣言最多:什么“三个王进东全不一样”,什么“王进东被(现役军人)掉包了”,什么“王进东的脸是假面具”……反正就是不承认王是法*功学员。对此,王进东对境外媒体的记者说:“有些说我这是假面具,有意识弄出来的。我说现在你们这些先生们、女士们为什么不提这个问题?因为你们看到了。”给了法*功一记响亮的耳光。王进东的女儿王娟也曾是法*功习练者,父亲自焚后,王娟站出来证实:“在电视上看焦点访谈,看到爸爸自焚时的镜头,虽然无情的火焰使爸爸面目全非了,但是爸爸的声音、姿态,使我一眼就认出来了,爸爸坐的那个位置正是我们一家去天安门打横幅的那个位置。”2012年年底,王娟接受采访时强调:“其实自焚事件发生后,法*功就秘密组织人员冯海军、司美娥调查证实自焚的七人确是法*功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报告总部,但是在美国的法*功总部置之不理,相反却睁着眼说瞎话。”
自焚者都是大法弟子,幸存者言之凿凿,请问李洪志和法*功,你们敢当面对质吗?
关于自焚的动机,“烧醒者”的供状无可置疑
动机之一:追求快速“圆满”
与通常的自杀案例不同,大法弟子的自焚,在动机上不是消极的结束生命、逃避人世,而是积极的追求“圆满”成佛。刘云芳在2000年5月,对同在开封的痴迷者王进东、郝惠君、薛红军等人兴奋地说:“我悟到‘圆满’了。‘圆满’就是什么都要放弃,人‘圆满’后能白日飞升,直奔‘天堂’。”同年12月,王进东在这个小圈子中宣称自己“悟”到了:必须以最高形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才能“圆满”。刘云芳在给刘思影洗脑时强调的就是“天堂里全是金子”,“‘天国世界’可好啦”。陈果回顾起那痛苦一幕时也说:“当时觉得自焚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转法*》上说的,天国世界特美好。”这些痴迷者相互告别时多次相约“天国见”,显然,自焚人员都是“圆满”谎言的深度中毒者。
动机之二:追求快上“层次”
“层次说”是李洪志为控制弟子而设下的陷阱。他胡诌,“上层次”就要去人心、去执着,包括对“常人观念”、对“名利情”、对生死的执着;“上层次”还需要主动地“悟”,创造性地对大法作出贡献。于是,法*功痴迷者个比个地攀求“层次”,千方百计地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自然地,一些真幻觉、假功能就比着劲儿往外冒。为了证明自己的出类拔萃,在自焚前不久,刘云芳突然神秘宣称自己“练功时进入了状态,悟出‘元神’带着点火工具和汽油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着火后,我的‘佛体’就出现了,口里喷着火,一瞬间光芒万丈。”王进东为了说明自己“层次高”,也谎称悟出必须到天安门自焚才能真正圆满。显然,“1·23”自焚惨案是痴迷者追求快上“层次”的必然结果。
动机之三:追求“元神不灭”
“人死不可复生”,然而,邪教教主李洪志却鼓吹“元神不灭”,并给它披上“科学”的外衣:“我们修炼界讲,人的元神是不灭的。……人死的时候,人体中的原子核怎么能够随便死掉呢?所以我们发现人死了,只不过是我们这层空间,这层最大的分子成份脱掉了;在另外空间里那个身体并没有毁掉。”(《转法*·炼功为什么不长功》)这一歪理邪说成了“痴轮求死”的理论基础,自焚组织者刘云芳在自焚事件发生前的两三年间,就宣称“开了天目”,能看到“另外空间生命和物质的存在方式”;自焚前不久,他又声称“练功时进入了状态,悟出‘元神’带着点火工具和汽油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其他功友据此相信刘已经修炼到相当高的层次了,当然更相信师父说的:“我说人不会随着你的生命死亡而死亡……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1998年7月《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既然修炼人本质上死不了,自焚就不算寻短见,而是迅速达到“元神不灭”的捷径。
动机之四:放下“最后执着”
2001年1月23日前,李洪志多次发表鞭督或暗示弟子放弃生命的言论。他在2000年8月12日发表的《去掉最后的执着》中要求弟子“去掉一切常人执着,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着”,并叫嚣“修炼者连生死都放的下,还怕以死来威胁吗?”“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着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着(包括人体的执着),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2001年1月1日(自焚案发生前22天),李洪志发表《忍无可忍》,继续催逼弟子“要放弃常人中的一切执着”。这两篇“催命经文”使痴迷者头脑膨胀,尤其是《忍无可忍》的出笼令刘云芳、王进东等人更加狂热。2001年1月10日,他们再次聚集,共同表示,1月23日农历除夕这天,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圆满”,因为那儿“气场大”,影响大。据王进东交待,他自焚的依据就是《去掉最后的执着》里面的上述“法理”,因而他在自焚时要高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经之法”。刘葆荣认为:“李洪志在他的经文和讲话中老是说,还有一部分人没‘走出来’。如果我再不‘走出来’,就实现不了真正的‘圆满’。”郝惠君也承认自己是为“护法”“圆满”才“放下生死”去自焚的。薛红军在其《致李洪志的一封公开信》中质问:“你相继发表多篇讲法和经文,要求弟子‘走出来’,……大家实实在在做了……你又发表了《忍无可忍》经文……把大家领向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的邪路,还不依不饶。我真不知道你到底要把人们领向何方?”
自焚皆因轻信了师父的歪理邪说,当事人供状皆在,你李洪志还有什么话可说?
综上所述,自焚者的身份铁证如山,痴迷者的自焚皆缘“法理”,法*功的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徒劳的!
(责任编辑: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