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共匪 于 2010-05-22 13:16 发表的 :
我认为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凭什么受害者家属要原谅凶嫌?
死刑废除了~终身监禁的费用是全民买单
一位受刑人一年平均花费台币20万,假如说某位被终身监禁的受刑人入监执行时是40岁
关到死...要花多少成本?(请各位在算算全台湾各地的监狱同样受终身监禁受刑人有多少?)
而且受刑人被关到监狱...去翻翻监狱行刑法的规定
包吃(伙食不错)包住(环境优美)又包医(有戒护外医、保外就医...等)
每个月还有劳作金可领,每天还规定运动、有时又还有文康活动,这种日子给那种罪该万死的死刑犯度过余生简直是过太爽
(小弟有很多亲戚都是再从在监所管理员,所以多少知道上面那些消息)
重点是,我国执行死刑还可以先打麻醉,已经够人道化啦!那些冷血杀人变态在杀人前有给被害者上麻醉吗?
最后用个很芭乐的比喻...
今天那些赞成废死的人,换作是他身边最亲的人被大卸八块、死无全尸,看他还支不支持废死
一般人民多只会随着媒体和政客起舞,怕死刑犯终身监禁会浪费人民血汗钱。但试想,究竟有多少死刑犯?很多吗?国家为了因应刑事政策的改变,花费预算是一定要的!怎不想,每年我们花在那113个无能、无用、无品立委身上有多少钱?那就不是血汗钱?死刑犯一年花国家20万来监禁,那那些无能立委一个人一个月就要花我们最少60万!更不用说会A我们好几亿的官员了。
关于您的比喻,如果是我个人,我当然一定会更极力赞成废除死刑。因为我一定会想尽办法,亲手凌虐那个杀人犯致死,再自己去自首,然后我绝对不会被判死刑,而且国家还会养我到死。
最后,套句李茂生老师的话,废除死刑绝对不是为了那些死刑犯,而是为了将来有可能被国家高权罗织成为死刑犯的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