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共匪 於 2010-05-22 13:16 發表的 :
我認為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憑什麼受害者家屬要原諒兇嫌?
死刑廢除了~終身監禁的費用是全民買單
一位受刑人一年平均花費台幣20萬,假如說某位被終身監禁的受刑人入監執行時是40歲
關到死...要花多少成本?(請各位在算算全台灣各地的監獄同樣受終身監禁受刑人有多少?)
而且受刑人被關到監獄...去翻翻監獄行刑法的規定
包吃(伙食不錯)包住(環境優美)又包醫(有戒護外醫、保外就醫...等)
每個月還有勞作金可領,每天還規定運動、有時又還有文康活動,這種日子給那種罪該萬死的死刑犯度過餘生簡直是過太爽
(小弟有很多親戚都是再從在監所管理員,所以多少知道上面那些消息)
重點是,我國執行死刑還可以先打麻醉,已經夠人道化啦!那些冷血殺人變態在殺人前有給被害者上麻醉嗎?
最後用個很芭樂的比喻...
今天那些贊成廢死的人,換作是他身邊最親的人被大卸八塊、死無全屍,看他還支不支持廢死
一般人民多只會隨著媒體和政客起舞,怕死刑犯終身監禁會浪費人民血汗錢。但試想,究竟有多少死刑犯?很多嗎?國家為了因應刑事政策的改變,花費預算是一定要的!怎不想,每年我們花在那113個無能、無用、無品立委身上有多少錢?那就不是血汗錢?死刑犯一年花國家20萬來監禁,那那些無能立委一個人一個月就要花我們最少60萬!更不用說會A我們好幾億的官員了。
關於您的比喻,如果是我個人,我當然一定會更極力贊成廢除死刑。因為我一定會想盡辦法,親手凌虐那個殺人犯致死,再自己去自首,然後我絕對不會被判死刑,而且國家還會養我到死。
最後,套句李茂生老師的話,廢除死刑絕對不是為了那些死刑犯,而是為了將來有可能被國家高權羅織成為死刑犯的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