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070 个阅读者
 
<< 上页  4   5   6   7   8   9   10   11  下页 >>(共 11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n0168659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是觉得虽然生命很可贵
可是你往后的日子也很重要
你并不能因为珍惜你跟前男友的结晶~而留下
因为往后的负担并不如想像中的简单
很多事情,还是要为了现实生活着想

祝福你下一段是永恒的!


在生命中,无论你给出去的是什么,收回来的就会是什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0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05 23:19 |
wgby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3 鲜花 x43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羽蝶 于 2009-04-03 08:4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直到后来另一半的妹妹要办助贷
去申请户籍誊本才发现我们结婚了!
就要我们带着出生15天的宝宝回去

现在宝宝已经6个多月
现在每天都会念一本故事书给宝宝听
因为吃母奶的关系,头好壮壮
是我婆婆公公的小心肝
由于宝宝爱跟他爷爷奶奶撒娇
所以疼爱有佳
虽然家境不是说非常好
但也不致于会挨饿
一家人健康快乐
所以我现在也很宽心,产后的忧郁也不见了!
你遇到个好男友了 表情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4-06 10:17 |
羽蝶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9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wgby 于 2009-04-06 10:1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你遇到个好男友了 表情


是很专情啦!
因为有了小孩后
就不太理他
我开玩笑地跟他说『你有需要去外面找』
他就k我的头说『神经病』
p.s.如果他敢他就死定了!

不过他是工作狂,但却是生活白痴
不太浪漫
情人节没有礼物
不过跟他反应有比较好
结婚周年有送我一支金莎花


献花 x1 回到顶端 [6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4-06 14:47 |
lawrencelu7105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鲜花 x10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是觉得楼主要不要把现在的状况跟大家说一下,这样大家好知道状况与帮助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3 楼] From:台湾Ling Tung College | Posted:2009-04-06 16:27 |
羽蝶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9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想你心中还在挣扎吧!
如果拖太久就生下来吧!
人工流产(堕胎)伤身是无疑的,周数太大时也有一定的风险:
通常超过12周,胎儿骨骼已开始成形,就有很多医生不愿执行,因为那要引产,跟生产的过程是一样的
超过24周,除非是医疗理由(胎儿发育不全,对母体生命有危险等等),否则都不能人工流产(堕胎),因为已超过法定周数了!所以不能拿掉了!
所以好好想想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4-06 19:12 |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鲜花 x46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羽蝶 于 2009-04-06 14:4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是很专情啦!
因为有了小孩后
就不太理他
我开玩笑地跟他说『你有需要去外面找』
他就k我的头说『神经病』
p.s.如果他敢他就死定了!

不过他是工作狂,但却是生活白痴
不太浪漫
情人节没有礼物
不过跟他反应有比较好
结婚周年有送我一支金莎花

表情 是个好男人呢
CC表情

我可能会同意对方在我怀孕时去找耶~表情
不过要跟我报备表情
表情 酱的我太傻吗?


金莎花是我第一次收到的7夕礼物呢表情
朋友的哥哥送的
呵~表情

话说~我不希望结婚对象不浪漫说表情
即使结婚,还是希望能过节日
表情 太幼稚吗?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2 回到顶端 [6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4-06 22:44 |
羽蝶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9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会幼稚啦!
结婚就不再是情人了喔!
当然还是吧!
当然还是希望要过节啊!

不过琬你真的可以接受在辛苦怀孕时
老公在外遇
完全不能接受
我会想要离婚吧!


献花 x1 回到顶端 [66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4-07 07:33 |
忘了呼吸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6 鲜花 x47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微笑の天秤 于 2009-03-28 23:2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逼婚...不可能 我不想那么悲惨
完全没有想要告诉他的念头
但也还没想到要怎么做


奉子成婚~的婚姻......难幸福....何况是~两人感情以变质了....但是=小孩=是无辜的.....

真的是各大难题.....


梦醒红尘已成空~千江月里孤影踪 ~浮云轻过天地意~华发如雪愁万重


  [vxuite]bbs.mychat.to/attach/Fid_686/686_622199.jpg[/vxuite]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07 07:52 |
忘了呼吸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6 鲜花 x47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琬 于 2009-04-06 22:4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表情 是个好男人呢
CC表情

我可能会同意对方在我怀孕时去找耶~表情
不过要跟我报备表情
表情 酱的我太傻吗?


金莎花是我第一次收到的7夕礼物呢表情
朋友的哥哥送的
呵~表情

话说~我不希望结婚对象不浪漫说表情
即使结婚,还是希望能过节日
表情 太幼稚吗?


婉妹妹~说话真可爱^^~~呵呵

表情 真的能忍受...你怀孕时...老公出去...@#@#@#...??


梦醒红尘已成空~千江月里孤影踪 ~浮云轻过天地意~华发如雪愁万重


  [vxuite]bbs.mychat.to/attach/Fid_686/686_622199.jpg[/vxuite]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8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07 07:55 |
羽蝶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9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怀孕的期间是可以的
只是怀孕初期是因为大多数人会有孕吐
且胎儿刚着床所以容易出血 (如果初期3个月内有出血就要停止,等怀孕3个月后才可以)
而怀孕后期是因为肚子渐渐大起来
如果是一般的方式会压到宝宝
至于用什么方式才不会呢!?
等有宝宝时去上妈妈教室就知道搂!

所以琬不用这么可怜啦 !


[ 此文章被羽蝶在2009-04-07 12:06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69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4-07 10:09 |

<< 上页  4   5   6   7   8   9   10   11  下页 >>(共 11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0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