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868 個閱讀者
 
<< 上頁  2   3   4   5  >>(共 5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pj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0-08 18:29 |
carina200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林清老師的地方自治課本一定要配合他的講課~並不過時喲!而且他課本編排的很好~超推薦林清老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0-18 19:46 |
小強的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8 鮮花 x30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說的過時是當時98年版的課本
林清老師對於法制方面很強
但地方治理這個主題很弱.要輔助陳真的講解


成功要訣:鎖定目標 確立方位 用心經營 致力發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2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2012-10-19 08:47 |
sheu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參加看看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0-23 14:46 |
autoru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林清的書很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02 23:20 |
h870537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0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02 23:35 |
yjchen90tw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1-11 16:24 |
susi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3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7-25 17:46 |

<< 上頁  2   3   4   5  >>(共 5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805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