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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咖啡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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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eiu0724 於 2009-11-13 11:2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成立殺人未遂 那是殺誰未遂呢
當然是乙阿   怎會沒有客體呢


那我在換個更容易釐清的例子好了:

殺人魔甲因躲避追緝而久居深山,某日手癢,想下山殺人,在下山途中的森林裡,隱約看見一個修行者正在打坐,甲二話不說朝修行者開槍,惟走近後發現,該修行者只是尊泥菩薩。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1:39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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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冰大的舉例.
謝謝0274的同理心,補不補習個人立場.
不過,請回覆一下所提的問題?(98律4)不用完整解答,只要審題和爭點,這樣才不會失去討論的目的?及浪費上網時間,只為了爭論(國考以外的事)
,已經看了你的論述:只有一個客觀上法益沒有侵害論點(觀眾覺得沒有危險),而且你的觀眾不是=依行為人主觀計劃+客觀著手的觀眾.
另外,不成立犯罪的理由,請再指明一下:不進入刑罰審查程序,是沒有刑法行為所以沒有進入,或有刑法行為,進到那一階被排除呢?請指明,這樣才是論述.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1:41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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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問了那些問題,一方面整理自己觀點,另一方面大家討論.讀書當然辛苦.學而思,思而學.如果去補習背了別人整理的,再看到原汁原味,實在說還是會流口水的.
................
補習也很好,但還是要看教科書和期刊.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1:52 |
kieiu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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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09-11-13 11:3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那我在換個更容易釐清的例子好了:

殺人魔甲因躲避追緝而久居深山,某日手癢,想下山殺人,在下山途中的森林裡,隱約看見一個修行者正在打坐,甲二話不說朝修行者開槍,惟走近後發現,該修行者只是尊泥菩薩。


so?? 刑法要保護的是一個不存在的修行者?? 還是一尊泥菩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1:58 |
kieiu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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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09-11-13 11:3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其實我的審查方式比較單版.針對構成要件上採YES OR NO!!
所以稻草人一案.我覺得行為人確實是成立殺人未遂罪.僅多在
適用阻卻違法事由錯誤(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中作減免責任或是
阻卻故意..針對這樣.我會採二階論是因為他的法律效果會變成
過失而變成過之犯的未遂型態.以形成罪刑法定不罰的原因.....
就是連該當構成要件的機會都沒有 表情


如果是至始至終都沒有被害人
何來成立殺人未遂的構成要件呢
既然構成要件都不成立
何來阻卻違法或減免罪責的事由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2:03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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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構成要件成立殺人未遂.只是學說上適用所生的法律
效果.有部分影響到故意.有部分影響到到責任.我僅採用會
影響故意成立的學說.如此罷了.....
就是適用二階理論.就算是第一階也會玩到三階論的第二階
違法性的部分.三階論中畢竟再第一階上.刑人為確實是該當
殺人未遂或是二階論中行為人以成立殺人未遂之.不法構成
要件....若是沒有組卻違法是由錯誤之下.行為人僅是單純的
課體錯誤罷了~~~
------>以上僅為個人之見解表情


[ 此文章被q8791042在2009-11-13 12:13重新編輯 ]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2:06 |
kieiu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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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09-11-13 12:0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因為構成要件成立殺人未遂.只是學說上適用所生的法律
效果有部分影響到故意.有部分影響到到責任.我僅採用會
影響故意成立的學說.如此罷了.....



殺人未遂是因為有人的生命法益受到侵害
所以發動刑法保護被害人
如果根本不存在被害人 或者說根本沒有人因此受到傷害
真的有發動刑法的必要嗎

因為一個有危險的夢而打了身旁的玩偶
就成立過失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嗎
還得動用一堆理論來脫罪
是這樣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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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個方式:
甲拿丙相片給乙,叫乙去殺丙(為甲養父),乙卻誤認丁為丙而殺死丁:
請問甲和乙就丙有無刑責?若
1如果當時丙在場.
2如果當時丙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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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3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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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eiu0724 於 2009-11-13 12:1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殺人未遂是因為有人的生命法益受到侵害
所以發動刑法保護被害人
如果根本不存在被害人 或者說根本沒有人因此受到傷害
真的有發動刑法的必要嗎

因為一個有危險的夢而打了身旁的玩偶
就成立過失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嗎
還得動用一堆理論來脫罪
是這樣嗎


對阿.是有人的生命法益.雖然事實上或是世界上沒有乙這個人
畢竟刑法保護的客體.是"保護法益".行為人主觀上欲侵害生命法
益.而著手為殺之...在等價可體錯誤的不影響說也可以見得到.雖
然等價客體錯誤確實是有被害人.但是他仍成立既遂罪之下是因
為."法益相同".管你是不是"殺錯人"......畢竟行為人要做的是侵害
"法益"的行為而該當殺人未遂.既然第一階成立.才會往下走...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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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09-11-13 12:2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對阿.是有人的生命法益.雖然事實上或是世界上沒有乙這個人
畢竟刑法保護的客體.是"保護法益".行為人主觀上欲侵害生命法
益.而著手為殺之...在等價可體錯誤的不影響說也可以見得到.雖
然等價客體錯誤確實是有被害人.但是他仍成立既遂罪之下是因
為."法益相同".管你是不是"殺錯人"......畢竟行為人要做的是侵害
"法益"的行為而該當殺人未遂.既然第一階成立.才會往下走...


少說了一項喔
有侵害法益的行為
也要有被侵害法益的人吧
等價客體錯誤的不影響說是因為他侵害了被錯殺的人的生命法益

舉例來說 甲心裡想著殺乙
結果甲對著空氣亂揮鐮刀
這也該當殺人未遂的構成要件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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