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掃墓日期:3/28
2.掃墓地點:雲林
3.心得:
父親91年1月過世後,過去的相處成了唯一的回憶,儘管有許多不捨,卻只能換來自我勉勵成長的動力。
88年4月20日晚上7點多,我父親意外發生車禍,從此變成昏迷在床的植物人。為什麼我會記著這個日期,因為隔不到6個小時,刑法第185之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開始公佈實行,但是撞倒我父親的年輕人卻因為不溯既往而躲過第185之4條的束縛,這點在檢察官起訴書中也明白指出。
父親在病床上躺了2年多,直到91年,那時候也是我人生最低潮的時候。91年除夕夜那天,我上班到下午4點,但是下班後原本是該吃團圓飯的晚上,我卻無處可去。我洗完澡躲在員林宿舍開始睡覺,一直睡到窗外天色已黑,我才朦朦朧朧起床。我看看手錶:晚上7點多,我一個人開車回斗六,去到父親住的病房。之前幾個月我請仁波切上師幫父親修過一個法,那是一個強大的、不是讓我父親能醒過來、就是結束他在人世間的苦難的法會,但是修完法我父親卻沒有任何起色。上師覺得另有隱情,後來決定親自到醫院看我父親;看過我父親後上師說,我父親在這世上還有很多牽掛,所以還不願離開。
晚上八點多,我向護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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