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ency 于 2009-05-19 20:01 发表的 : 哪有?? 你都是这样被勾引的吗?
下面是引用 红与黑 于 2009-05-19 20:26 发表的 : 你心都与我同在了,我实在是不能不有所联想啊。。。
下面是引用 Lency 于 2009-05-19 20:30 发表的 : 你的心没跟我同在就好啦!真爱乱联想耶!你真的需要去劳改了
下面是引用 红与黑 于 2009-05-19 20:39 发表的 : 所以才说是你“勾引”咯。。。。
不过说真的,台湾“劳改”有些什么惩罚行为?大陆劳改就是“强制劳动”,很多监狱都靠这个创收的。。。
下面是引用 Lency 于 2009-05-19 23:44 发表的 : 你们去劳改,我要为你们打气啊~ 才那样说滴! 我没被劳改过so不知有什么惩罚耶!
下面是引用 红与黑 于 2009-05-19 23:57 发表的 : 没吃过猪肉也应该见过猪跑啊。。。。。
下面是引用 sunny23909 于 2009-05-20 01:27 发表的 : 台湾这边的说辞是:没吃过猪肉也应该看过猪走路吧!
下面是引用 红与黑 于 2009-05-20 01:31 发表的 : 嗯,差不多,大陆这边也一般会说“走路”,但说“跑”也没有关系,这种俗语,只要意思达到了,觉得也没有必要个人字是否形象了。 不过还是感谢阳光大的提醒指正。。。。
下面是引用 sunny23909 于 2009-05-20 01:34 发表的 : 哈哈哈....拍谢啦!打断了你跟嘻嘻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