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琬 于 2010-05-10 11:18 发表的 : 该系就系安全比较重要 cc
下面是引用 kklan 于 2010-05-11 06:32 发表的 : 看板主叙述的感觉交通规则是用来让警察开单的不是来保护驾驶人的事实上好像也是这样就跟网拍上检举医疗用品拍卖一样
下面是引用 gadget 于 2010-05-11 20:00 发表的 : 台湾的交通法规不见得都实用 以交通法规第55条规定「道路出入口10公尺内不能停车」,光这条每次只上便利商店买个东西停一下就犯规了, 因为便利商店都在转弯处居多! 还有道路速限时速大家就真的照规定速度在走吗限30~40的道路有几个真的去尊守! 重点只在于自己注意安全就好了,至于法规不一定都通用
下面是引用 琬 于 2010-05-12 21:21 发表的 : 那是因为要是挡到路会造成行车不便,增加交通事故的机率吧~不遵守速限是赶时间或个人高兴有的甚至开很快,飙到90.100,那也是人家不怕危险,自认为能保证自己的安全这不代表酱是对的爱开快车的,就保证自己技术好, 不会有意外,不会让自己或其他人发生危险就算能为自己负责,也能负责得了别人吗?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