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6-26 12:28 發表的 : 那有星期五餐廳一類嗎?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6-26 00:20 發表的: 我不反對~他辦3G手機並準時回家就好~也就是~他不能去~ XD~ 應該性侵害案件能減少吧~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6-26 12:28 發表的: 那有星期五餐廳一類嗎?
下面是引用 100元 於 2009-06-26 05:13 發表的: 難道你喜歡你家隔壁(沒錯就是隔壁!!) 就是紅燈區嗎? 不喜歡!? 當然也不會有人喜歡拉~ 那要設立在哪邊比較好? 我個人有幾個提案:1.墓仔鋪 2.深山中(中央山脈中央) 3.警察局隔壁(還可以順便收錢)
下面是引用 100元 於 2009-06-26 05:13 發表的: 再來就是..應該有人會說一些犯罪應該會降低!!!? 我想問看看...難道有人賣西瓜就不會有人去偷西瓜嗎?
下面是引用 100元 於 2009-06-26 05:13 發表的: 如果哪天某政府創立了紅燈區也作好了萬全的措施,實施了幾年後 又有政黨輪替導致紅燈區關閉後 那...平常去紅燈區的男人 突然找不到地方發洩 那該怎麼辦? (自己想)
下面是引用 100元 於 2009-06-26 05:13 發表的: 外加..有了紅燈區 某些年輕女子思想會有點偏差掉後 想說賺錢可能比較快 那該怎麼辦呢?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 沒有說針對個人 但是小弟還是投下不贊成的一票.. 畢竟以後做人父母 還是想 望子成龍 望女成鳳 不會希望自己的子女吃這行飯 (沒有針對性工作者的歧視及偏見)
下面是引用 大麗絲 於 2009-06-27 10:22 發表的 : 最好已婚男生都戴電子腳鐐 只要跨越紅燈區 系統就會發警告聲響 並將訊息傳回老婆的控制室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6-26 00:20 發表的 : 我不反對~他辦3G手機並準時回家就好~也就是~他不能去~XD~應該性侵害案件能減少吧~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6-27 13:04 發表的: 我不反對懷孕不給他碰時他去 但是 不准跟同一人有第2次交易 要做好衛生措施 用手機讓我看是誰(當然要能證明是那天的對象)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6-27 13:04 發表的: 我不反對懷孕不給他碰時他去 但是 不准跟同一人有第2次交易 要做好衛生措施 用手機讓我看是誰(當然要能證明是那天的對象) 不能動用到家庭用費 只能花他個人叩叩 (錢分3份:他、我、家庭公用)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6-27 13:04 發表的: 只是玩笑話~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6-27 13:04 發表的 : 我不反對懷孕不給他碰時他去 但是 不准跟同一人有第2次交易 要做好衛生措施 用手機讓我看是誰(當然要能證明是那天的對象) 不能動用到家庭用費 只能花他個人叩叩 (錢分3份:他、我、家庭公用)
下面是引用 Lency 於 2009-06-27 15:24 發表的 : 辦3G手機沒用吧!他可以請女方躲起來這樣就拍不到啦~ 哇~琬妹真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