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之前略有变动,希望可以帮上忙...
莫拉克台风受灾之民众全民健保就医协助方案依更便民原则做部份调整 建档时间: 2009/08/13 12:16:25 更新日期: 2009/08/14 09:47:37
为使灾民就医无障碍,本署所订定并于8月11日公布之「莫拉克台风受灾之民众全民健保就医协助方案」,今(13)日依更便民原则,调整部份内容如下:
(一)领有政府核发死亡、失踪、伤重及安迁慰助金之被保险人及其眷属,于各健保特约医疗院所就医之协助项目:
1.门急诊、住院部分负担费用免除。
2.住院一般膳食费免除。
3.免缴应自行负担之健保保险费三个月(98年8至10月)。
(二)于风灾地区(第一期:98年8月7日~8月31日,由高雄县、屏东县、嘉义县、台南县、台东县(太麻里乡、大武乡、金峰乡、达仁乡、海端乡及鹿野乡)与南投县(信义乡、仁爱乡、水里乡及国姓乡)先行实施,灾区认定将依灾情实际情况调整)之健保特约医疗院所就医者之协助项目:
1.门急诊、住院部分负担费用免除。
2.住院一般膳食费免除。
3.对经济困难且欠缴保费之民众,优先提供医疗,健保局将予以协助办理纾困贷款及分期缴纳。
(三)考量此期间可能有民众需要就医,但是因为交通不便或家中淹水,而无法取得健保IC卡或IC卡遭毁损,健保各特约医疗院所可协助采用例外就医程序予以受理就医。
(四)灾民因风灾而遗失或损毁健保IC卡,健保局将免费换发一张新卡,申请换发新卡时,仅需表明系灾民身分,并于申请表上加注「莫拉克受灾户」,以挂号邮寄或亲自到健保局各分局、联络办公室申请。
(五)灾民若有积欠健保费者,均可先就医,健保局后续将协助办理优先纾困贷款或分期缴纳。
(六)前述协助方案视灾情需要机动调整,调整后之方案将立即发布。
署授保字第09800000610号公告.tif 八八水灾地区紧急医疗应变处置 建档时间: 2009/08/12 17:59:23 更新日期: 2009/08/12 17:59:30
卫生署感谢各地区热心之医院、诊所及医护人员关心灾区医疗服务,卫生署业以县(市)为单位,统一调查汇整可支援之各类医事人力,由国家级灾难医疗救护队南部执行中心蔡明哲执行长(成大医院)统筹协助紧急调度,如有医疗人员意愿支援救灾请与国家级灾难医疗
救护队南部执行中心联系,将由本署统一调度。
受灾民众若有心理谘询需求,卫生署也启动灾难心理卫生机制,由安心专线0800-788-995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
目前灾区医院皆已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可提供灾区民众医疗需求;部分受困灾区之紧急医疗需求,将由卫生署高屏区紧急医疗应变中心协助各地方政府调度其他县市之医疗资源。卫生署目前已协助高雄县政府卫生局协调高雄荣总与建仁医院认养六龟乡、高雄长庚医院认养甲仙乡、义大医院认养那玛夏乡、高医附设医院认养桃源乡、高雄市立联合医院认养茂林乡等灾区之医疗服务,依交通及天候状况已陆续派医疗网团队进入灾区。
至8月12日下午3时止已派遣,39支医疗团队包含紧急医疗、心理卫生专长之医护人员,进入各受困灾区、收容所,并成立临时医疗站与心理服务站。目前各灾区医疗支援情形如 附件 ,每日更新于卫生署全球资讯网首页医疗防疫救灾资讯(
www.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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