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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分享] 我見證了自焚者
  我是施志勇,河南省南陽市人,住南陽油田煉油廠家屬院5號樓,是一名97年就練習法*功的“大法弟子”。就在我無比癡迷法*功是“宇宙大法”、相信政府是“迫害”法*功、所有的法*功傷害事件和天安門自焚事件都是政府“陷害”的時候,一個慘痛的教訓卻讓我證實王進東、劉雲芳、薛紅軍就是在天安門自焚的法*功癡迷者。 
  1999年法*功被取締後,我只相信李洪志“經文”,把法律和法*功的危害事實拋之腦後,癡迷著圓滿上天。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抱著“講清真相”目的大量的印發邪教宣傳品。很快我就被民眾舉報,法院依法判刑7年,于2003年9月送鄭州監獄服刑。在法庭上我不認罪,入獄後我不服從管理教育。經常大喊大叫,堅持法*功的觀點,所有揭露法*功危害的事實我都不看不聽不信。監獄警察很關心我,並沒有因為我違紀而處罰。而是用事實說話,安排我與其他法*功服刑人員見面,當時和我學習的法*功服刑人員是信陽市光山縣的簡學付,另一名叫陳東燦,他們也是曾經癡迷法*功的老學員。在他們的幫助下,我才願意看那些血淋淋事實。而且我得知:王進東、劉雲芳就在鄭州監獄!他們也確認王進東、劉雲芳是真正的“大法弟子”,天安門自焚事件就是他們製造的。我又震驚又不敢相信。 
  後來為了進一步確認,監獄又安排我和劉雲芳見了面,並和劉雲芳進行了交流,在交流的過程中,我從語言、神態、法理等各個角度對劉雲芳進行了仔細觀察,並確認他真的是法*功學員,從法理的認識方面,我覺得自己遠遠達不到他的認識高度,這是只有在與法*功學員互相切磋中才有的感覺。而且我把明慧網上的疑問一個個提出來:大法弟子不能殺生、王進東是被收買的等等。劉雲芳氣憤地說:我和王進東是多年的朋友,都是開封市普普通通的小市民;是按照李洪志教的法在修煉,一個個字在悟;李洪志講過“大法”弟子的修煉如同烈火中種下的蓮花,考驗已到了極其嚴峻的時候,並說他在練功中出現的狀態中已經到天安門廣場自焚過了,自己練功已達到這個層次,是該放下生死以“元神上天”形式來給世人一個“壯舉”,是“證實法”、“護法”最好方法;“元神”不死不是殺生,當時我們都是這樣悟的;現在想起來,我們被騙的太慘了。在同劉雲芳、簡學付等人的交流中我認識到:李洪志和明慧網欺騙了我們,事實證明法*功有很大的問題。於是在2004年6月我轉化了。 
  轉化後警察讓我每天在監獄大院打掃衛生,經常能和王進東、薛紅軍碰面,我問到王進東天安門自焚之事,他非常憤怒和悔恨,情緒激動的以致于表達不清他的語言,我卻能完全體會到他當時的心情,兩個人死亡,兩個人不能自理,自己和同夥又被判十幾年有期徒刑,最關鍵的是李洪志根本不承認他是大法弟子,這樣的打擊,我想誰都不會冷靜的去面對。 
  2006年12月,我減刑出獄,回到了家鄉。經過好幾年社會實踐,我回歸了正常生活。一次偶然的事情我又接觸到法*功所謂的“真相”資料。看到裏面還在否認天安門自焚事件是法*功學員所為,包括新疆林春梅,溫玉平殺人案件等等。明慧網和李洪志都公開否認,不承認他們是大法弟子。我就在想,如果李洪志傳的法*功是宇宙大法,那一定是公平的。王進東、劉雲芳、林春梅和溫玉平等人為了法*功都付出了一切,可是法*功和李洪志對他們公平嗎?法*功學員講的“真相”本身就是假像,一個假的東西能作為救度眾生,使眾生得救的標準嗎? 
  李洪志講“一人練功,全家受益”,看看這麼多堅修法*功的學員,有哪一個受益了?!我所看到的都是家破人亡,或窮困潦倒,或一事無成。以我為例,從21歲開始練功,如今已37歲了,除了4年多的監獄生活,什麼也沒有得到,妻子離我而去,父親氣死,目前只有一個年邁母親在家。看看其他堅修的法*功癡迷者也是如此,希望他們早點醒悟,不要再執迷了。 
  回想李洪志的講法經文,自相矛盾的地方層出不窮,李洪志打著“真善忍”的旗號,卻做了太多不真、不善、不忍的事情,天安門自焚事件、4.25事件、林春梅溫玉平殺人事件、蘇家屯事件,要麼是明目張膽的造假,要麼就是死不認賬,如今李洪志的前任妹夫孫森倫又出來揭示李洪志不為人知的一面,希望昔日的各位“同修”,不要封閉自己,勇敢的走出來認清李洪志的騙人真相,早日衝出法*功的泥潭,真正的為自己而活。
(責任編輯:徐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4-01-21 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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