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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中科院招考身心障礙人員 職缺共計16名
中科院招考身心障礙人員 職缺共計16名 【原文轉自:國防部軍備局中科院 / 中科院】 更新日期: 2013/8/15 上午 10:30:10 壹、員額需求: 特定性、定期性工作之全時正取人員16員,學、經歷條件、工作內容、期程等,詳如附件1「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102年定期契約身心障礙人員第二次進用員額需求表」。
貳、薪資及待遇: 一、薪資:各工作編號薪資,詳如員額需求表公告資料。 二、福利、待遇: (一)享勞保、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按月提繳退休金。 (二)可申請搭乘交通車(需自費)或宿舍(單身宿舍免付費,眷舍需繳交房屋使用費及清潔費)。 (三)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依行政院訂頒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及本院聘雇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四)因公超時工作,其延長工作時間(含出差期間)之工資依本院聘雇人員工作規則之標準發給。 (五)詳細待遇及權利義務內容悉於本院「勞動契約」律定之。 (六)支領退休俸之退伍軍士官再任本院員工,依「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辦理。 (七)公務人員退休人員再任本院員工,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八)退休教職員再任本院員工,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參、報考資格: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人員。 二、國籍: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大陸地區人民(含香港及澳門地區)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三)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肆、簡章下載:甄試簡章(身障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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