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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中油公司甄選法務室主任
中油公司甄選法務室主任 【原文轉自:中油公司 / 中油公司】 更新日期: 2013/7/19 上午 09:45:08 一、錄取人數:1名。
二、工作地點:以台北為主。
三、 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一般法律科系畢業。 (三)證照:應具備合格中華民國律師執照。 (四)工作經驗:具備涉外法律業務,包括與國內外大型公司進行契約談判協商及相關爭議訴訟案件之處理經驗累計至少15年以上(須附工作證明)。 (五)外語能力:能審閱英文合約並提出具體建議,須附托福550分以上或可資證明英文能力相等之測驗成績單。
四、甄選程序: (一)書面資料審查:占總成績20%,依應徵者提供之工作經驗案例、報告進行審查。 (二)專題簡報及口試:占總成績80%,將通知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參加專題簡報及口試。 (參加專題簡報及口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
六、待遇:月薪約新台幣9萬7千餘元起,有獎金及享有退休制度。
七、報名日期:102年7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詳細辦法請至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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