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5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臺灣省長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6種專技證照考試通過 得轉任公務員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銓敘部修訂法規,增列通過社會工作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林業技師、森林技師、電信技師等六種專技證照考試者,得轉任社工等相關職系的公務員。未來用人機關若無法透過公職考試招到人,就可甄選具有上述證照者轉任公職。

考選部指出,儘管公務員考試一年逾五十萬人報名,但仍有少數類科招不足額,可能是開缺單位太過偏遠,報名人數太少;也可能是類科對應的科系比較少,待遇又比不上民間單位,導致乏人問津。

為避免懸缺太久,無人可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規定,各機關無適當公職考試及格人員可供分發任用時,可甄審或公開甄選類科相同或相近的專技考試及格人員,轉任公務員。

至於何種專技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何種職系的公務員,由銓敘部會同考選部訂定適用對照表,並依最近三年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情形及用人機關需要,定期修正。

銓敘部昨天公布最新的修正草案,增列社會工作師得適用社會工作職系;會計師適用會計職系;不動產估價師適用地政職系;林業技師、森林技師適用林業技術職系;電信技師適用電信技術職系。

銓敘部指出,增列主因是上述職系的相關公務員考試,近三年曾有過錄取不足額,且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有用人需求,才放寬專技考試及格人員轉任。依規定,各機關進用初任的轉任人員,仍應接受公務人員訓練;且任職三年內,不得調任其他機關任職。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batess) | 理由: 感謝分享^^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7-23 23:5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0889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