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24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lan6370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1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生存][轉貼] Minecraft FEI伺服器


伺服器開創者:FEI Long236

伺服器版本:1.2.4,1.25

伺服器IP:5.235.180.204

玩本伺服器必備Hamachi

請加入:FEI@server01 / FEI@server02

密碼:123456

此IP為暫時

伺服器開啟時間:

不定時開放

伺服器規則:

想要東西可以問FEI拿(不要太過分)

禁止進別人家偷東西/去別人的家(除了屋住許可)

禁止殺Iron Golem鐵傀儡哥哥

禁止使用外掛MOD

禁止殺人寵物

禁止破壞別人的建築物

禁止亂倒水和熔岩

違反以上規則入獄或者Ban IP/名稱

===========================================================

鎖箱:

第一行:[Private]

第二行:你的名字

第三行:別人的名字

第四行:別人的名字

/spawn 回到重生點

/back回到上一個地點

/sethome 設定一個地點

/home 回到你設定的地點

/money 看自己有多少錢

/sell hand 賣出自己手上的物品不同的物品有不同的價錢

/tpa 用戶名稱   (傳送)

現有設施:

鐵路站二期[半完成]
基石遺址逃脫[70%跳躍+30%思巧]
FEI Admin店
附魔室
公用lava熔爐
PVP一期
野外PVP二期
大型空中PVP三期
跑酷[半完成]
監獄 

[以上的為舊的,即將會洗記錄,敬請留意]

=============================================================


FEI 伺服器GodPowers系統:




雷神[普通玩家禁用]:

打過的地方發生打雷

/zeus

冰仙[推]:

在水面移動其水面結冰

代價:30金

/jesus

地獄神[普通玩家禁用]:

行走過的地方變成地獄

再生神:

行走過的地方變成花草

代價:2 金

/gaia

火神[普通玩家禁用]

拳頭打一下則發射火球

/vulcan

炎神[普通玩家禁用]:

行走過的地方著火

/inferno

跳仙:

可跳得很高

代價:5組 原木

/superjump

戰神
[普通玩家禁用]:

擁有無比的擊退力

/FusRoDAH

開運神仙:

採鑛時可多獲鑛物[1顆以上]

代價:5 金

嚴禁濫用神力,違入獄或Ban IP/名稱

=====================================

PVP規則

玩家可隨意擊殺玩家,拾對方物品

玩家分為+兩隊,其中+兩隊可互相TK

=================================================

近日可能會進行洗記錄!!!

大家注意一下

--------------------線--------------------------------

詳見 YK Forum,謝謝!
http://forum.eyankit.com/viewthread.php?tid=83529
                                                                                  -----FEI 字

[2012-17-4 經FEI 編輯]


[ 此文章被alan6370在2012-04-18 19:24重新編輯 ]




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香港和記電訊 | Posted:2012-04-17 20:58 |
lemon_gu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sell hand
你還沒改TNT的價錢
還是默應賣出一個TNT   10000$
還有
公用lava熔(野)爐城堡
請不要使用口語...


lemon gun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美國ATT用戶 | Posted:2012-04-17 21:14 |
Long23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默認一萬元嗎= =
沒所謂吧
我想應該沒有人合成會TNT來用=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2-04-17 21:32 |
OldPeeYia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ug真多
建議不會開的話
找些人問吧...


獻花 x4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18 13:35 |
alan6370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1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OldPeeYian 於 2012-04-18 13:3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bug真多
建議不會開的話
找些人問吧...



說明一下BUG吧


不然我無法回報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香港和記電訊 | Posted:2012-04-19 19:58 |
OldPeeYia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應該不算bug
算是一些沒有修改好的插件設定
有技能插件我不反對,畢竟需要金錢來做為代價
但就像lemon_gun所說,一個TNT賣出後為一萬元
那麼玩家濫用技能不就破壞了生存的樂趣嗎?
竟然在http://forum.eyankit.com/vi...p?tid=83529
說了是生存模式
就不應該有這樣的設定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22 05:04 |
Long23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OldPeeYian 於 2012-04-22 05:0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應該不算bug
算是一些沒有修改好的插件設定
有技能插件我不反對,畢竟需要金錢來做為代價
但就像lemon_gun所說,一個TNT賣出後為一萬元
那麼玩家濫用技能不就破壞了生存的樂趣嗎?
竟然在http://forum.eyankit.com/vi...p?tid=83529
說了是生存模式
就不應該有這樣的設定 ...




老實說幾句,
就如不同的伺服器,
也表明禁止偷竊等等
但是們殺Iron Golem
破壞他人建築
為的都是甚麼?
對,是資源
所有人會真的會遵守嗎?
我相信大家一定會Admin不知道的BUG[一萬元一個TNT],
並不斷用它,來騙取資源
--------------線-----------------
至於神系統...
我有一些朋友喜歡
我得先問問他們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2-04-24 21:37 |
chan980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朋友,你要加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04-30 19:5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27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