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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为推动国家考试线上阅卷 考试院修正相关法规
考试院院会今(8)日通过阅卷规则第3条、第15条之1、试场规则第10条、监场规则第7条修正草案。
考试院黄秘书长雅榜表示,为改善阅卷品质,增进评阅效能,考选部研议推动国家考试线上阅卷,拟自101年起选择部分考试类科采行线上阅卷,将应考人作答试卷扫描,由阅卷委员于电脑萤幕评阅。鉴于采行线上阅卷之科目,其作答用笔及阅卷方式等与现行规定有所不同,为维护国家考试公正性,并配合实务作业需求,爰修正相关法规增列涉及采行线上阅卷之规定,俾期周延完备。
黄秘书长指出,由于采行线上阅卷之科目,须分题扫描应考人作答内容后,再由阅卷委员于电脑上进行评阅,为期试卷作答内容清晰,以利扫描后评阅,考选部建议应考人宜使用较粗(0.5mm-0.7mm)之黑色或蓝色原子笔或钢笔作答,不得使用萤光笔或铅笔;同时规定应考人应依试卷所载作答注意事项及规定用笔,标明题号并于作答区内作答,由于稿纸页仅供拟答、计算之用,故明定超出作答区或于稿纸页作答部分,不予评阅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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