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13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ummer94510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占卦][問卜] 下一段感情?
【問題說明】

女問什麼時候有下一段感情?

西元2011年5月7日 13時20分44.0秒
納甲系統:京房易之納甲法,伏神系統:王洪緒之《卜筮正宗》
┌─────────────────┐時日月年  空 驛 桃 貴 羊
│  手動起卦 │      亡 馬 花 人 刃
││丁壬癸辛  子 申 卯 卯 子
└─────────────────┘未戌巳卯  丑     巳  
         乾金一世卦:天風姤       巽木一世卦:風天小畜

【六獸】【伏  神】  【 本  卦 】        【 變  卦 】
 白虎         父母▇▇▇壬戌土     辛卯木 妻財▇▇▇ 兄弟
 螣蛇         兄弟▇▇▇壬申金     辛巳火 官鬼▇▇▇ 子孫
 勾陳        應官鬼▇▇▇壬午火 ○──→辛未土 父母▇ ▇應妻財
 朱雀         兄弟▇▇▇辛酉金     甲辰土 父母▇▇▇ 妻財
 青龍 妻  甲寅木  子孫▇▇▇辛亥水     甲寅木 妻財▇▇▇ 兄弟
 玄武        世父母▇ ▇辛丑土 ╳──→甲子水 子孫▇▇▇世父母


[ 此文章被summer945100在2011-05-07 22:36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07 21:43 |
最愛黃金99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用神官鬼午火--入墓於日辰~必待〝辰〞月沖開墓庫。

用神官鬼午火--動化六合~必待〝丑〞月沖開未土。

最快今年農曆12月,最慢明年(101年)農曆3月,新的戀情就可以出現。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07 23:44 |
summer94510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官鬼入墓是什麼意思?
這裡的新戀情出現是對象出現時間或戀情開始時間呢?
會是現在身邊的友人或新朋友?


[ 此文章被summer945100在2011-05-08 00:10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08 00:05 |
最愛黃金99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對不起,我因為重感冒沒有上線,到現在才回妳訊息,請見諒。

妳不明白的地方,我可以解釋給妳聽:

官鬼~代表男人。  入墓~表示還沒有出現的意思。

要到農曆12月~可能出現新的對象。

101年農曆3月~才能出現新戀情。

新戀情的對象,不會是妳身邊的朋友。

談一段『順其自然』的感情,應該才是最沒有負擔的吧!對感情不要奢望、不要期望,它會在最自然的情況下,悄悄的來到妳身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09 16: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08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