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50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ibae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99地方特考三等--法续
17 下列关于歷史法学派的叙述,何者错误?
A可以說明法律无法继受的原因B主张法律之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1-01-18 21:11 |
寒窗问拾得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9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觉得......确实很可疑,应该请考选部踹共


时间,在书本里过得特别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1-01-18 23:06 |
smallship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求助] 99地方特考三等--法续
我是不懂历史法学派到底是虾米碗糕,
但是顾名思义,《历史法学》
应该就是认为法学是类似历史一样的累积传承下来的!
既然如此,就是《可以继受》
A :可以说明法律无法继受的原因。
.
不就刚好跟《历史》传承的意义相反?
.
ps.
如果不知道正确解答,
我一定会在 A C 这两个答案中挑一个… Orz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17 19:1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88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