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寄到考选部陈情的信件已经得到回覆! 不意外的! 得到的都是官方回覆!!
希望大家能够响应 一人一信 寄到考选部申诉陈情信箱! 让那些舞弊者 终生不得再报考!
让那些想投机取巧的人 没有资格成为我们的兢争对手! 让国考路上少些没品德的竞争者!! 亲爱的网友您好,
您于 100/1/3 至考选部全球资讯网填写意见如下考选部长官您好! 关于99年地方特考发生考生电子舞弊情事,个人有一点意见!
目前
考试院研拟防弊措施,并将修法限制舞弊者3年内不得参加国考。
盖公务员考试乃国家重大考试,公务员本身业务优关国家人民利益! 首重诚信!
一个想靠作弊考上的人,人格价值观本就有偏差!会倾向投机取巧!走偏门!不劳而获!
将来假设不幸让他们考上了,我们甚至可以合理的怀疑这些曾经有舞弊前科的人,如果在不知经过几个3年后考上时,将来在从事公务员时,会比那些没有作弊者更容易倾向投机取巧,贪污舞弊的可能!
所以,个人建议考选部应该修法让这些曾经被抓到考试舞弊者,终身限制报考!!!!
此举也可以吓阻那些将来心存舞弊念头的考生!!
而且,此项措施并不违悖比例原则! 因为宪法上的比例原则!应是站在维护国家社会利益、人民福祉的适当性比例原则基准上!
而不是在没有任何前提下的无差别、无上纲性的比例原则!
以上,希望考选部能为维护我国政府公务人员品格素质考量、国家人民的福祉着想,请委员们尽快修法通过!
让涉舞弊者「终身」都不得再应国家考试! 谢谢!!
本部的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关心考政,来信所提宝贵意见录案转各项相关单位参考。谢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