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6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wfds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公职考试年龄门槛 立委吁删
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4日电)
部分国家公职考试设有报考「年龄」限制,引发争议。国民党立委王廷升提案修改公务人员考试法,认为限制报考公部门年龄有就业歧视之嫌,建议删除应考公职年龄、性别等规定。

中高龄就业促进联盟日前陈情指出,就业服务法早已明文规定不得有「年龄歧视」,但包括国安局、调查局、海巡署、警政单位等公部门,招考时仍有年龄限制,明显违反就业服务法。

对此,劳委会认为,若依公务人员考试法,公部门并未违反规定;但从就服法精神来看并不妥,建议改善。

王廷升指出,虽然公务人员考试法规定,考试院得依用人机关请求及任用的实际需要,规定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应考人的兵役状况及性别条件;但是,宪法明文保障人民的工作权,也保障人民有应考试、服公职之权,公务人员考试法的规定有违宪之虞。

王廷升表示,就业服务法明文规定,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他举例,目前民营机构在征才时若对年龄或性别设限,劳委会就会以违反就服法规定处罚;但政府部门举办的特种考试,却可以对年龄设限,并不公平。王廷升认为,国家考试选才应以工作能力为主要考量,年龄与工作能力并非成正比。因此,他提案修改公务人员考试法,删除「考试院得依用人机关请求及任用之实际需要,规定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应考人之兵役状况及性别条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1-15 17:36 |
dom20006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如未设限年龄,那70岁以上的老年人考上了,用人机关如何选用?


dom200068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11-16 00:03 |
aspirsu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合理的范围内都可以限制吧
不然找一个80岁的来占缺
那我们怎么办呢??
(就是有那种很厉害的老人可以考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1-16 10:27 |
so16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要司改.教改......能够来个立委知识增长改造?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1-16 10:56 |
Love_song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国考&法律
推文 x235 鲜花 x6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违宪吗!?

那叫大法官来说个明白吧!!


我PO的资料,只是义务分享。
除了档案没办法下载以外,其他问题不要写讯息来问我。


我 真 的 很 讨 厌 求 档 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0-11-16 17:0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17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