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595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数位命理街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蝉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约版主
级别: 特约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易经占卜
推文 x5 鲜花 x4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卜] 我暗恋两年多的女生,和她未来的可能性?
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
钱4 正位钱1 正位杯10 逆位钱2 正位杖公主 逆位

【问卜者资料】1993/07/27 早上12点 男

【关系人资料】1993/05/20 早上12点 女, 我暗恋但互不认识的女孩

【问题说明】

您好大大
我想问的详细:  两年前我读国中时开始喜欢隔壁班的一个女孩
一直到现在,我们互相不认识,从来没有说过任何一句话, 我仍然一直喜欢着她,
现在我们读不同学校,很少看到她,只有偶而在搭公车时,能在公车上见到她,
每次看到她想上前去认识,但又退缩了,可能是害怕受到打击等原因,我真的很希望有那个缘份
能认识她 ,更是希望有那个福气能和她交往...
主要问题是和她有没有未来能在一起的机会?
真的很感激帮我占卜的大大,小弟在此先麻烦您
麻烦您们了,回馈时一定详述@.@(鞠躬)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27 12:20 |
dsjoe2000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约版主
级别: 特约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帝释塔罗府邸
推文 x3 鲜花 x3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dgn8866492先生
以主牌来看,未来可能性的机率有点低。
但是以副牌不错的是说,你已经意识到该行动了,虽然还是拖泥带水、放不开的状况。

如果你可以遇见她,不妨问个时间或闲聊之类的,尽量自然而然,
或是说你常看到她,她住附近吗?
如果完全不认识,要当朋友或交往的机率,真的有点低。

而且以元素来看,你不动、不变的情况还是很重。

表现出自已最好的样子、诚恳。
勇于突破状况才会改变。

加油!


最重要的是,话中与事件的核心
绅士侦探与聪明盗贼,被偷走的宝物是……如钻石的真心。

花束搜集中,觉得我言之有物的话,就送一束花鼓励我吧!^^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27 15:43 |
蝉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约版主
级别: 特约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易经占卜
推文 x5 鲜花 x4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老师 您说的一点也没错
不管是目前还是我想的未来
完全符合 一点也没有缺洞
塔罗很准 其实我是因吴老师的推荐
到这里学习塔罗 老师说多看板大的占卜,对照我的占卜做学习
可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毕竟我所占卜的是我的实情 其实我心知肚明
真的有点难过 自己也是以无视论做分析 的确我对照元素
自己也很关键 主要问题显示 也没有太大的机会(哭哭)
老师 谢谢您 真的卜的很准 零缺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27 16:21 |
蝉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约版主
级别: 特约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易经占卜
推文 x5 鲜花 x4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回馈
回馈老师~
其实过了也一段时间了
实说
每天我也都还是很执意要改变这样的命数
想想 这么多偏同性质的问卜
我赫然发现 真得没有意义
就算放不下   也该适可而止了

诚如老师所言   这不好改变 不是不可能 而是几乎不可能
尽量自然而然方面 真得挺难的
在命理上所称之断桃花 怎谈得来自然去认识
至今 还是铁局面...
谢谢老师^^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25 21:5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126 second(s),query: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