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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g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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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申論題繕寫的疑惑^^"
寫申論題的時候,會把「學者的姓名」寫進去嗎?
書寫申論題時,一定會寫到「學者見解」的時候...我通常是直接寫出「學者見解的內容」,而沒有寫學者姓名。例如吳庚教授、林山田老師...之類的。

先前加入的讀書會,我看了其他人寫的也和我一樣,不寫學者姓名。

所以我整理了一下,不知道有沒有錯誤:

一、法條:條號、內容都寫。

二、釋字:字號要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良師益友們,請給我一點點微薄的力量,在我念書、寫題目的同時,請用力的指正我錯誤,不勝感激,謝謝大家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4 14:30 |
鈴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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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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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教導啦^^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10-07-04 17:07 |
yesg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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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鈴噹 於 2010-07-04 17:0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謝謝你的教導啦^^ 表情 表情


@ @"不是...我是提出來問的,上面的「格式」是「我」以及「過去讀書會成員」通常寫的,但我不知道真實性多高,所以上來問^^

並非教導,也不是提供什麼技巧@@"

請寫過申論題或知道正確寫法的大大,可以踴躍的提供經驗,謝謝囉^^


良師益友們,請給我一點點微薄的力量,在我念書、寫題目的同時,請用力的指正我錯誤,不勝感激,謝謝大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4 18:41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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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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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人寫出來(切忌),僅多只能寫”亦有學說見解認為”!!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4 18:55 |
冰咖啡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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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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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補習班老師說:

1.引述學者意見,不要把學者名字寫出來,但是國外的可以寫,而且寫了還可以加分。

2.「管見」、「微見」,是學術淵博之人的自謙詞,像余光中這種大咖才能用,小咖請不要用。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4 19:51 |
yesg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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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10-07-04 19:5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據補習班老師說:

1.引述學者意見,不要把學者名字寫出來,但是國外的可以寫,而且寫了還可以加分。

2.「管見」、「微見」,是學術淵博之人的自謙詞,像余光中這種大咖才能用,小咖請不要用。


感謝^^

對了,那再請教@@

「管見」、「微見」,是學術淵博之人的自謙詞,像余光中這種大咖才能用,小咖請不要用=>那像我們這種小小小小小咖的考生,要怎麼寫才能表達呢???

不能寫「管見」,也不能寫「微見」,那可以寫什麼呢??

謝謝分享^^


良師益友們,請給我一點點微薄的力量,在我念書、寫題目的同時,請用力的指正我錯誤,不勝感激,謝謝大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4 20:22 |
冰咖啡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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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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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講義整段文章打上來好了:
      欲提出錦囊妙方,將問題圓滿完成,在分點論述之前可用:「依個人之見」、「依敝人見解」、「以筆者所知」、「就本人所聞」,如此方可不卑不亢;切忌用「愚見」、「淺見」、「鄙見」、「拙見」、「陋見」、「粗見」,否則有失大雅真章。(亦不可用「微見」、「管見」,為德行高、見識廣、有才學、有地位者,方適用。)


然而,這講義是「作文講義」,小弟不認為其他科目會如此在意這東西表情 (對了,「小弟」也不能用表情)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4 21:57 |
yesg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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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10-07-04 21:5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把講義整段文章打上來好了:
      欲提出錦囊妙方,將問題圓滿完成,在分點論述之前可用:「依個人之見」、「依敝人見解」、「以筆者所知」、「就本人所聞」,如此方可不卑不亢;切忌用「愚見」、「淺見」、「鄙見」、「拙見」、「陋見」、「粗見」,否則有失大雅真章。(亦不可用「微見」、「管見」,為德行高、見識廣、有才學、有地位者,方適用。)


然而,這講義是「作文講義」,小弟不認為其他科目會如此在意這東西表情 (對了,「小弟」也不能用表情 )


呵~~~謝謝分享,太感謝了。所以套用在申論題而言:

甲說:OOOOOOOOOOOOOOOOOO

乙說:OOOOOOOOOOOOOOOOOO


依個人之見,甲(乙)說可採。

是這樣子寫,對吧^^


良師益友們,請給我一點點微薄的力量,在我念書、寫題目的同時,請用力的指正我錯誤,不勝感激,謝謝大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4 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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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建設獎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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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區: 國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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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符號內寫的都是確定的法條,或是實務見解

如果不確定時,不要亂用比較好...


我PO的資料,只是義務分享。
除了檔案沒辦法下載以外,其他問題不要寫訊息來問我。


我 真 的 很 討 厭 求 檔 文。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台灣基礎開發 | Posted:2010-07-05 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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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能完整寫出三段論法,分數就高得不得了!!
說說我知道的吧,不誇張刑法90分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6 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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