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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教职员月退改八五制 缓冲十年
60岁教满25年 55岁任满30年 教职员月退改八五制 缓冲十年

2010-05-07 中国时报 【仇佩芬、林志成/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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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会昨天通过「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修正草案,公立学校教职员月退休制将有重大变革。未来须年满六十岁、工作满廿五年,或年满五十五岁、任满卅年,才能领取月退休金,也就是俗称「八五制」。

过去公立学校教职员只要年满五十岁,任满廿五年,就可领月退休金,俗称「七五制」。改采「八五制」后,未来公立学校教职员想领取月退休金,需要比现制多出五到十年的时间。教育部人事处长陈国辉强调,目前教师平均退休年龄五十三.八岁,如果已工作三十年,很接近「八五制」退休标准。而且有十年缓冲期,对现行教师冲击不大。

陈国辉表示,「七五制」改为「八五制」是对领月退俸的教师所做的调整,如果一次领,政策完全没变。

行政院昨日通过的草案,同时删除五十五岁自愿退休者,加发五个基数的一次退休金,以及办理延长服务者不得择领月退休金或兼领月退休金的相关规定。

教育部承认,教师延后退休,确实可能造成流浪教师更没机会。但流浪教师也跟少子化现象有关,「七五制」改成「八五制」则是要解决老师太早退休的问题。

此案若在立法院顺利通过,预计从明年二月一日实施。但正式施行起前十年,采渐进延后月退休金起支年龄,例如明年二月一日后,年龄与年资合计指标数为「七五」,而后年二月一日之后则为「七六」,依此类推至十年。而在草案正式施行前就符合「七五制」资格而申请自愿退休者,则可免受前述限制。

此外,退休金的给付方式有所修改。除保留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兼领二分之一的一次退休金与二分之一的月退休金外,过去允许兼领兼领三分之一的一次退休金与三分之二的月退休金,以及兼领四分一之一次退休金与四分之三的月退休金,由于请领比例偏低,在这次的修正中予以删除。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050700099,00.html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07 1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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