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所得逾万 低收健保补助没了
〔记者魏怡嘉/台北报导〕没有工作收入,想要申请健保局低收入户健保补助,要小心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的存款利息金额,一旦年存款利息大于一万者,就无法以低收入名目取得健保费补助资格。
民众黄小姐因为娘家父母一年的存款利息有二万,被排除在低收入户的健保补助之外,黄小姐不服,向本报爆料。
黄小姐表示,去年因符合健保局原先的低收入认定条件,于九月向健保局申请健保费补助,当时申请通过可以获得二年的健保费补助,后来健保局又变更低收入认定条件,她原有的补助都被取消。
黄小姐不满地说,政符答应人民的事,一夕之间就可以片面改变,连一声通知都没有,她还是工会通知才知道,硬是补缴了五千多元。
黄小姐指出,为了向健保局申请通过补助,费了一番工夫才备齐文件,最后还被取消。健保局给的理由之一,竟是因为娘家父母利息所得超过二万元。她已经出嫁多年,报税时也没有报抚养娘家父母,怎么可以将这笔收入算到她的帐上?
健保局官员表示,原先的补助标准,即家户平均每人所得在内政部公告最低收入一点五倍者,健保费补助二分之一;家户平均每人所得在内政部公告最低收入二倍者,则健保费补助四分之一。
健保局:补助满6个月才取消
但这个补助政策受到舆论抨击,认为家中有大笔存款的人也可以通过申请,有失补助精神及用意,于是加设排富条件,亦即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年存款利息大于一万者,就意味家中至少有五十万以上存款,不符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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