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kangta1082 于 2010-04-06 09:57 发表的 [法绪]法学问题:
以下何者属于纯正身分犯购成要件?
(A)杀直系血亲尊亲属购成要件
(B)业务侵占购成要件
(C)业务过失致死购成要件
(D)孕妇堕胎购成要件
答案给(D),那为什么(A)(B)(C)不是呢?还是他题目应该是问不是纯正身分犯?
首先,先厘清纯正与不纯正身分犯:所谓
纯正身分犯,简单来说,就是要有该身分才能
成立犯罪。
而所谓
不纯正身分犯,则该身分是用来
加重减轻刑罚的。
以下就选项分析:(A)一般人只要杀人,一定该当普通杀人罪,而具有身分条件者,则论以
加重其刑的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
(B)一般人只要侵占他人之物品,一定该当普通侵占罪,而具有身分条件者,则论以
加重其刑的公务公益侵占罪或业务侵占罪。
(C)一般人只要因过失而致人于死者,一定该当过失致死罪,而具有身分条件者,则论以
加重其刑的业务过失致死罪。
(D)一般人若非孕妇,不可能成立本罪(例如:男性不可能堕胎),只有具孕妇身分者,才能
成立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