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238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acklee85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考试院院会审议通过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
考试院(1)日上午院会审议通过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并于函送立法院审议。

考试院表示,鉴于考绩实务存在功能不彰问题,为期落实公务人员考绩意旨,发挥绩效管考的积极功能,铨叙部乃拟具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由于考绩法制的研修,是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汇集修法共识、广征各界对于考绩法制研修的看法及意见,除铨叙部办理11场次座谈会,广征学者专家、企业界及公务人员意见外,考试院及铨叙部亦分别委托私立世新大学民意调查研究中心、辅仁大学统计资讯学系办理民意调查,并邀集各机关开会研商讨论,综整各界意见拟具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陈报考试院审议。

考试院说明,本次考绩法的修正是全方位的改革,但部分媒体过度渲染报导丙等退场机制,造成公务人员恐慌,自铨叙部提出考绩法修正草案后引发外界关切与讨论,其中部分公务人员对于本次考绩法修正存有误解,主因在于并不完全了解整体修正内容及改革用意所致,因此,于考试院全院审查会审查时,全体审查委员除就考绩制度整体规划设计、相关法规配套,及实务面可行性因素加以审酌外,并参酌各方意见,就丙等退场机制、主管课责机制、与防范整肃异己等外界关切多项议题,提出相关配套措施,审查过程极为审慎严谨。

本次考绩法改革的精神与理念,系为达成协助受考人与时俱进、积极任事、提升行政机关组织效率与效能、强化政府执行力与国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3 12:0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708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