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86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太上皇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请教教唆犯3题
1.甲教唆乙杀害乙的父亲b.并由乙之弟丙提供协助
a甲成立教唆杀唆杀亲属罪
b乙成立杀尊亲属罪
c丙成立帮助杀尊亲属罪
d甲丙成立普通杀人罪之共犯

...............bc

2.甲教唆乙杀害甲的父亲b,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2010-03-27 21:07 |
冰咖啡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8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题目出处?国考有考复选题表情

总之.......
判断步骤:
1.甲、乙、丙全部就自己之行为成立基本之罪。
2.甲、乙、丙中具有加重身分者,论加重之罪。

判断完成得出来的就是正确答案。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21:29 |
芛芛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哇,好像绕口令,不过很有挑战性,观念又更厘清了!原来还有这种〝教唆杀唆杀亲属罪 〞罪名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22:1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967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