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62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86172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遺產問題求助!
遺產問題求助!

以下角色之代稱:
A=爺爺
B=奶奶
1~7為A與B之七名子女
6a=A與B之外孫女(A與B之排行第6女兒的女兒)

我們家族女性並沒有被分配遺產,長輩均將遺產給兒子繼承,雖然我知道女性是也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爺爺逝世時(無立遺囑),將其遺產分配給奶奶與其4名兒子,其他3名女性並無繼承
數年後排行第6的小女兒因病逝世(十幾年前的事了),已婚有配偶,留有一名獨生女(6a)
過數年後排行第5的兒子因車禍去世,未婚,無子嗣。
兩年前奶奶去世(無立遺囑),基本上其在世的三名兒子之間已同意均分遺產,
但突然接到(6a)的電話,目的要參與均分遺產。
此女長久十多年以來均無參與家族各式活動,包含掃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1 19:40 |
寒窗問拾得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9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各地法律咨詢服務資訊:
http://www.tahr.org....law.htm
希望對你有幫助......

很多法律上認為重要的地方目前看起來並不清楚,建議你把資料帶者,和免費律師坐下來問清楚再說吧。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時間,在書本裡過得特別快!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3-21 20:10 |
fe_h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6a的代位繼承--1140   於法有據

B死 在世的三名兒子之間已同意均分遺產--->>>部分繼承人(1.2.3三兒)雖為真正繼承人,但排除其他共同繼承人(包括代為繼承)而占有繼承財產自被繼承人死亡時,排除他人有繼承權之意思,使用管理土地者,此屬繼承權被侵害。


繼承開始時侵害繼承權,還是繼承開始後侵害遺產,有何差別??

1146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依同條第二項之規定,自知悉繼承權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起逾十年者亦同。

若是侵害遺產-->發生繼承關係,即承受被繼承人一切財產上之權利義務。遺產不待移轉,當然由繼承人承受而取得所有權。行使者乃767.......則不適用1146之短期時效,因繼承取得不動產物權者,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請求權無罹於時效消滅可言.

40台上730繼承回復請求權原係包括請求確認繼承人資格,及回復繼承標的之一切權利,此項請求權如因時效完成而消滅,繼承權被侵害人原有繼承權即已全部喪失,應由表見繼承人即自命為繼承人之人取得其繼承權。



(以上僅只討論書本上的 無能提供實質助益 您仍需請教專家 盼一切圓滿..................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明天我路更遠
馬蹄成了蝴蝶
彎弓射箭,走過綠林
我是那上應考而不讀書的書生
來洛陽是為求看妳的倒影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1 23:40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知兩年前遺產分配表是如何作的
無分配遺產者而沒事由(1206.1145)
小心那6a告一堆人偽造文書(點到就好)
法律早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3-22 08:31 |
s86172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們同意分部份家產給她,但不願意跟她均分,家族裡的男生扛了所有家族應盡責任與負擔支出,她卻什麼都不必作就要跟所有的舅舅均分家產土地,如今她又躲著不出面,找不到人.....
為什麼法律完全無法看到不公平的那一面?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2 10:15 |
s86172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二樓文中...

『行使者乃767.......則不適用1146之短期時效,因繼承取得不動產物權者,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請求權無罹於時效消滅可言.』

這句話什麼意思...我看不懂....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2 10:17 |
s86172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台灣應該還有很多家庭是把遺產給兒子繼承吧?!
畢竟男生要扛傳宗接代、撫養父母與所有家族存續的責任。
而女生嫁出去,她根本不需負擔任何責任,她只要把老公那邊的責任做好就好。

如果爺爺奶奶在世知道會發生這種事,頂多依法給予特留份,但老人家根本沒有立遺囑,子女也不敢跟父母提到立遺囑的事,對老人家來說是大不孝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2 10:27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s861721 於 2010-03-22 10:2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台灣應該還有很多家庭是把遺產給兒子繼承吧?!
畢竟男生要扛傳宗接代、撫養父母與所有家族存續的責任。

表情哈~~
你觀念跟我一樣
幸虧我只有2個兒子
不過現在這一種被歸沙文主義--簡稱沙豬
台灣有一個世界傳奇
民法修成子女姓氏,搞不好用抽籤的
還傳宗接代(以後不用族譜了)
表情表情
想要傳宗接代
台灣的男人啊~~
1.要有財及才
2.向全世界出發吧~

不曉得會不會被K
表情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3-22 17:42 |
s86172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您的細心提點~
看來還是得讓法院處理了....
傳統禮俗中男性對家族的責任與義務大於女性,且女性會嫁出去其他家族,因此在遺產分配上多為不給女性或分配的較少,即使現在的大多是家庭也是如此。
如今法律講求男女平等,女性可以跟男性一樣均分遺產(尤其是長輩沒有立遺囑),但於禮俗上女性卻依然不需扛起家族責任與經濟負擔。
其實如果大家都是好好的兄弟姊妹那分遺產給女性也就算了,但今天跑出來要爭遺產的居然是一個幾乎沒聯絡的小女孩(6a)....
唉~法律與禮俗不同調。

再次跟各位說聲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3 09:0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65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