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7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asonhock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玉曆寶鈔<<勸世文章1>>歡迎下載分享

太廣王殿
一殿泰廣孽境台 有罪孽魂引進來
亡者到此對孽境 照見生前黑心懷
第一殿 泰廣王

泰廣王的業務,專管人間的長壽與夭折,出生與死亡的冊籍;統一管理陰間受刑的吉、凶。鬼判殿位居大海中,沃燋石之外,正西的黃泉黑路上。

凡是善人壽終的時候,有的接引往生天堂,或西方極樂。如是功過兩半的男人、女人死後送交第十殿,發放投生人間。有的男人轉生女人,有的女人轉生男人。各按照在世時所造的業力、因緣,分別去接受果報。凡是在世惡行較多,善行較少的人則引入殿右的高臺,名為孽鏡臺。

臺高一丈,鏡子大約十人圈圍,向東懸掛,上橫書七字

「孽鏡台前無好人」
被押赴來的多惡行鬼魂,自然地見到自己在世時心地之奸險;以及死赴地獄受苦的慘狀。此時才知道:萬兩的黃金都帶不進去,一輩子只有罪孽隨到地獄來。照過孽鏡台後,批解第二殿、開始分發地獄、運用刑具,令受諸種苦痛的刑罰。其罪刑與罪因詳情如下:

(一)  自殺者的罪刑:

假如有世人,不去思考天地生人,父母養育身體,珍貴異常,恩重如山。父母恩,眾生恩、國王恩、叁寶恩等四恩未報。未奉到勾帖,就擅自輕生,自殺、上吊、服毒、投水等等。除因忠孝節義的德興,犧牲生命,死後為神的之外,假若是因細小的憤恨,或因犯罪的羞事被發覺即率爾輕生,究其所犯罪行,並未至死刑的地步。也有的想嫁禍、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輕生氣絕的。以上諸種,門神、竈神,立即押解本殿,收入飢餓廠與乾渴廠。

這些自殺的鬼魂,每逢戌、亥日,完全如臨死時一般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來的樣子,再出現一次。有的七十天,有的一、二年之後,押解其魂魄,再回到尋死的地方,受悔恨折磨之苦。並且不許接受羹飯,紙帛等祭品的拜祭。

假如自殺的鬼魂自知懺悔,斂心守藏,不現出鬼影魅影形來驚嚇人;也不亂找替死的人。那麼等遭他牽累得人,已經脫離牽累,是日,門神、竈神,仍將此鬼犯押解到本殿,轉發第二殿,重新考察校對他的公與過,從重加刑,再另地交各殿,配發地獄去受苦。

假如曾經生現形嚇人或找尋替死的心,或用這些言語嚇人、詐人、雖然未至於令人死亡;那麼即使以前曾經行諸善事,所有地獄也一概不準減免其刑。

若是輕生以死之後,毫不收斂鬼的形影,以至驚嚇、令人喪命的話;立即命青面獠牙的鬼役,勾到各地獄去受苦。滿一百日後,發配入阿鼻大地獄,永遠用鎖鏈弔扣住,不許超生。

(二)  誦經漏脫字句之罪刑:

凡是出家人、道士、拿人的錢,為人拜誦經懺,遺漏字句、或頁卷的;就帶來本殿,發進補經所,各個送入內藏經懺,黑暗的小房間內。所有他所遺漏的字句之處,一概都簽寫明白,補誦清楚。此處設有油燈,儲存數十斤的油。只用一根細線點,有時明亮、有時黑暗,不能一口氣就很快的補寫完足。

(三)  修行起貪圖供養者的罪刑:

如果原本清靜修行的出家人或道士,卻發了貪心,枉求供養以享受的人,也得在此補經。

(四)  誠心修行,宏揚佛法者之利益:

一般在家修持的善男信女或比丘尼,十分誠心,心口一如地拜念一切經、咒、佛號。即使有錯誤、遺漏;然而重在誠心,而不重在字句。類此誠心修持之人,佛降旨不用補經,每月初一,並將其功德記載於善籍之中。

世間之人,若於每年的二月初一日,向西方至誠地禮拜,學習阿密陀佛甘露王清淨,利益一切眾生的莊嚴萬德。將平常憶念行持佛德,及誦經、持咒、嚴守戒德的內功外德,發大願力,祈當生得證極樂世界的性德,並且發誓精進去修持,盡力的弘揚佛法,利益一切眾生。那麼壽終之後,立即蒙佛接引,往生極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08 10:17 |
hawks_huang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2 鮮花 x129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老衲只能引用一句話「宗教是人類文化中最大的恐嚇集團」

君不見有許多的神棍就是打著似是而非經過扭曲的道來恐嚇無知的人們
以藉此達到其目的進而獲得其利益


別離世間恩怨纏
自此身駕白鶴返
歸去雲深洗淨塵
悠然自在觀世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新世紀 | Posted:2010-01-14 02:31 |
wgby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3 鮮花 x43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恩阿..都說的很好聽3
真正能做到有幾個?
最後還不就是斂財而已
表情


我~要恢復哪年齡時期的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14 09:5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19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