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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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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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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97年地特
依法律规定,不可毁损他人物品或不可无故侵入他人住宅等,这种「不应该作为的事」在法律上称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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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11-13 12:16 |
vic1017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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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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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权利--如受益权
消极权利--如自由权
积极义务--如债权 应积极的清偿债务
消极义务--不侵害他人之财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09-11-13 1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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