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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占十分瀑布 逾追诉时效
窃占十分瀑布 逾追诉时效 更新日期:2009/08/25 04:09
违规收费多年 只能不起诉
〔记者林嘉东、李颖、郑琪芳/综合报导〕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遭检举窃占十分瀑布国土案,经基隆地检署主动侦办后,发现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窃占国土事证明确,但台北县政府等单位并未举发,致使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窃占犯行,逾十年追诉权时效,只好处分不起诉。
侦查报告函送监院调查
承办主任检察官蔡兴华痛批,台北县政府建设局(九十六年十月三十日改制为台北县政府观光旅游局)、水利局及国有财产局北区办事处、台北县十分风景特定区管理所等单位,早已发现十分大瀑布公司窃占国土,却任由十分大瀑布公司擅自收费多年,行政怠惰明显,已将侦查报告函送监察院调查。
北县府称已依法开罚
县府澄清,这家公司从民国八十四年,就向交通部观光局申请事业开发计画,期间接受辅导,九十七年申请筹设许可被驳回后,县府观光旅游局也依法开罚,非置之不理。
财政部国有财产局说明,国有非公用土地遭占用且已列管的国有地逾十七万笔,加上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很难对每一件被占用个案都能够掌握。
园区内廿一处全是违建
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遭游客检举在十分瀑布周边设置围篱,限制游客观赏瀑布,经媒体披露后,基隆地检署去年八月间,主动剪报分案,并由主任检察官蔡兴华查办。
蔡兴华去年八月六日找来十九个公家机关勘验发现,园内仅一处房舍部分合法,共有二十一处全是违建,但台北县政府拆除大队却迟至检方会勘后,即去年九月才前往拆除其中十处违建。
另园区内的人行步道、观瀑楼及其平台等设施,也建于河川区域范围内,台北县政府水利局九十七年八月间办理会勘,竟未查出有任何违反水利法情事,迟至检方去年八月会勘后,水利局才发函对十分大瀑布公司处以台币六十万元罚锾。
而十分瀑布游乐区内共有八笔地号及三笔未登录地号的国有土地遭十分公司窃占,但国有财产局人员于八十六、九十一、九十二年间多次前往勘查,竟未发觉遭窃占。
县府观光旅游局专门委员林敬榜说,观光游乐业管理规则到九十三年七月八日才有裁罚基准,九十四年以前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都在接受县府辅导。观光旅游局风景区管理科长王国振则说,检方已经约谈过多名县府离职或是退休人员,有无行政怠惰、行政疏失,尊重检方调查。
来源奇摩新闻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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