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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daisyfairy 於 2009-08-21 10:58 發表的 : 那台2001年的BMW是320I的,目前的中古行情差不多在40萬多,對方的意思就是以整台車的中古行情要求和解,我怎麼想都覺得好像不太合理,如果底盤+車體左側壞了,我朋友負責把底盤跟車體左側找修車行修好,這樣是不是比較合理呢?沒有撞得很嚴重...卻要求整台的中古價格和解...如果上民事法院判賠大約會是多少呢? 謝謝..
下面是引用 daisyfairy 於 2009-08-30 19:09 發表的 : 那如果是去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呢?會不會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