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4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enpage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11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懸賞300元)[民法]連帶保證人
甲僅以其所有房屋一棟,為債務人乙公司向丁銀行提供擔保,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五百萬元;乙公司並另徵得丙為連帶保證人,向丁銀行取得擔保放款四百萬元、信用貸款二百萬元;嗣後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6-08 08:04重新編輯 ]


在等待中讀書,在讀書中等待..
不張揚,不言棄,不著急..默默的等待時間的到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6-07 10:14 |
小嚴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36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民法755 之延期清償:指債權人將清償期延後而未得保證人同意,則保證人不負保證責任。固定有期限之債務,保證人係衡量主債務人清償期之資產狀況而願意作保,如許債權人任意延長清償期,則延長後主債物人之資產狀況,保證人並無法預料,對其至為不利,故法律奶免除其責任。
又本題與債權人約定延期清償者為連帶保證人,與本條規定有間
然是否得準用,則因其性質是否相同而定
主債務人乙係無本條之情形發生故乙應不得主張不負清償責任
又甲是否得主張不負清償責任,因其延期清償者非主債務人,故應為不可歸責於其事由
管見以為其性質尚非相同,故亦不得準用之

依抵押權為擔保物權,故具有從屬性,又基於移轉上從屬,其抵押權隨同抵押物移轉
故戊取得一個存在有抵押權的房屋,又家當初設定者為物上保證人,今房屋以為戊所有
故應以戊為相對人,而依強制執行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為抵押物拍賣之聲請。
以之為執行名義加以執行。

查抵押權之存在係用以擔保債權為目的,又參考強制執行法之無益查封禁止原則
及超額拍賣禁止原則,而其拍賣抵押物之目的為了滿足債權人之債權。故管見以為
應可由戊向丁銀行表示願清償五百萬元,要求丁銀行塗銷抵押權,而丁不得拒絕

僅供參考 請指教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
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6-08 14:3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31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