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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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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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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适用?
1.我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范围不包含下列何者?
(A)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现任外国使节
(B)犯特别刑法之罪之非现役军人
(C)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之本国国籍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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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5-05 21:52 |
lazy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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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凭印象回答,做不得准,仅供参考
第一,刑诉法上的适用范围,跟刑法一样。
---------------------------------------------------------------
以下内容为摘录lawman0099大大的重点整理:
一、我国刑法以属地主义为原则,兼采各种主义为辅助。
  1.对于在国内犯罪者,不问犯罪人的国籍如何,都适用本国刑法(属地主义)。
  2.本国人民在外国犯罪,以重大犯罪为限,适用本国刑法(属人主义)。
  3.对任何国人在外国犯重大的罪,有妨害本国存立及本国人民法益者,限于维持本国秩序必要范围内适用本国刑法(保护主义)。
  4.关于世界共同法益,如海盗罪,采(世界主义)。
二、条文规定:
  1.属地主义:刑法第三条规定「本法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犯罪者,适用之,在中华民国领域外之中华民国船舰或航空机内犯罪者,以在中华民国领域内犯罪论。」(于国内之效力)
  2.保护主义:(于国外之效力)
  (1)刑法第五条:内乱、外患、伪造货币、伪造有价证券、伪造文书印文等罪。
  (2)刑法第八条。
  3.世界主义:刑法第五条
    鸦片、妨害自由、海盗等罪。
  4.属人主义:刑法第六、七条之规定。
-------------------------------------
  从本重点整理观之,我国因为采属地主义为主,所以外国使节是受刑诉管辖的。而特别刑法即是特别法,虽然是非现役军人,但应该只是骗人的,跟是否为军人应无特别关系,考点仅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适用,或者说刑诉的适用法条乃是刑法,而非特别刑法,所以不包含在刑诉的范围内。

  第二题跟第一题可以说是如出一辙,以「大家来找碴」的方式来看,难度真可谓五星级。我的解法是......用想像的?!我记得刑法里面好像有提到,外国使节有外交豁免权,不适用本国刑法,所以第二题的答案是外国使节。
  但重点来了:「那么为什么第一题的答案就不能选外国使节呢?」因为爱啊!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是的,我也不知道!
  套句陈连顺老师说的:社会科目考选择题根本测不出考生的实力。因为理工科目虽然要经过严密的计算,但答案总是只有一个。社会科目必须靠演绎、归纳、推敲出一个逻辑主轴,这个主轴可能有一个答案,但事实上答案根本不只一个。所以这一题,等待有缘人来解题吧。看看一样的题目,是不是真的有人可以解成「唯一解答」,另外,若您的答案是来自于坊间出版社的书,答案也可能有印错的情形,倒不一定是您解题有错。
  希望可以帮到您。

P.S.我必须质疑某件事情,为何这篇文章是个求助文,却有人采用献花的方式「回应」?让我有点想赌槽......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5-05 22:52 |
Dragon-Q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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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表情 在这篇文章中献花文里kye文的二百五是我...!! 
因为本人对这题的了解性不高所以.没在此文章中做出回覆动作.而在献花时
key入"第一题是刊误吧..!!"一词

因为本人认为第一题选项应是:(A)
第一题中选项(B)犯特别刑法之罪之非现役军人
个人认为(B)之所以会有特别法与非现役军人因为军刑法而言,
1.军刑法乃为刑法之特别法
2.非现役军人不得受军事审判(宪法第9条)
3.军审并非司法审且不里署司法单位(司法院)
若出题仅为:犯特别法之行为人一词,其特别法包含军法,系受军事审判而非司法审判,
故非刑诉适用之对象,又非现役军人主要是并免于前述特别法一词以包含其军法在内,而
在本题目中出现AB答案皆可选之现象(因若考生对答案不服可以上考选部网站表态)

又刑事诉讼法而言系采地之效力,及刑法效力所及之地域及有刑诉之适用,
又国际法上例外中,为国使节与元首皆有外交刑事豁免权,而非刑法之效力
所及,故不受我国刑法之适用,亦无刑诉法之适用
本人key入"第一题是刊误吧..!!"一词, 如有冒犯之处本人深感其歉意表情


[ 此文章被q8791042在2009-05-06 01:13重新编辑 ]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5-06 00:29 |
lazy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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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791042大,您好样的
我才该跪地磕头哪!
我误会您是用献花,来回答楼主,
还以为是跟其他论坛的小白一样纯灌水的,
(当时刚逛完其他论坛,有被气到>.<)
请原谅我的无心之过。

更重要的是,谢谢您给了一个正确的答案,
让我重新复习外国使节一环,感谢!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5-06 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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