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反面包攝錯誤??反面法律錯誤??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227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inkrabbit
級別:
小人物
x7
x142
分享:
▼
x
1
[求助] 反面包攝錯誤??反面法律錯誤??
我的書上例子「誤以為同性戀行為違反刑法,乃誤將刑法規定做不利於己之理解,稱為幻覺犯之反面包攝錯誤」
為什麼這個不是反面法律錯誤呢?因為法律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等待是一種煎熬,
成功是需要努力,
機會是不會等人,
埋怨、藉口都是自找的~
x
0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5-02 19:34 |
Dragon-Q
級別:
小有名氣
x0
x1156
分享:
▲
刑法16禁止錯誤
反面的刑法16禁止錯誤--->就是幻覺犯(誤想犯)
(誤有為無) (誤無為有)
構成要件上:
一.直接禁止錯誤
二.反面之禁止錯誤
1.不知法律
1.創造法律
2.陷縮法律 2.擴大法律
為阻卻違法事由上:
一.間接禁止錯誤 二.反面間接禁止錯誤
(容許錯誤) (反面容許錯誤)
1.創造阻卻違法 1.不知阻卻違法
2.擴大阻卻違法 2.陷縮阻卻違法
------------------------------------------------->
我的書上例子「誤以為同性戀行為違反刑法,乃誤將刑法規定做不利於己之理解,稱為
幻覺犯
之反面包攝錯誤」
為什麼這個不是反面法律錯誤呢?
因為法律根本就不罰同性戀這一條,根本就無法對同性戀構成要件有錯誤的認識,
而是把原先法律無規定以為違法,也就是把合法的誤認為成違法,我覺得是反面法律錯誤,不知道各位大大看的
1
黃色
部份
的幻覺犯(誤想犯)--->就是反面的刑法16禁止錯誤
2.
橘色部分
.針對誤以為同性戀行為違反刑法-->反面法律錯誤之1.創造法律->也就是幻覺犯(反面的刑法16
禁止錯誤)之反面包攝錯誤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x
3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5-02 20:57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008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