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載自ptt
大家一人一封信寄到總統府跟考試院
總統府的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mail/mailform/mailform.php4 考試院
http://www.exam.gov.tw/talk/newtopic.asp 立法院 (寄給每各立法委員)
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3_leg/petition_list01.jsp?ItemNO=05020100 大家直接copy寄出即可~(大家一定要團結啊~真的會有用的~不試就只能等著看了)
不用花你1分鐘~請copy寄出~
若有人有更好意見,歡迎修正~
馬總統(關院長)(X委員)您好:
近來新聞上沸沸揚揚發表試院推「試辦方案」/公務員考績 丙等比例2-5%
看到這個新聞已在公務員掀起軒然大波~
公務員一直以來似乎都是為撫平大眾議題的開刀對象(相對於教師、軍人)
還記得您選前曾說,會開放公務員組工會,
現今送上立法院的工會法卻把公務員踢除在外,反倒教師揚言包圍教育部卻因此可組工會
這是對待公務員的方式嗎?這樣能吸引優秀人才嗎?
拿考績法來說,教師幾乎可以年年甲等,但公務員呢?
不止有考績比例,現在還要硬性規定淘汰的比例,這比一般私人企業還恐怖~
某些企業除非是碰到像現在的金融風暴才會進行裁員,但當私人企業股票紅利拿的多時
誰關心公務員只是拿著法令規定的死薪水呢?
就如同現在民調一直降低,那敢問總統(院長)您吃不吃丙?五院院長是否也要落實?
政策一出,只會使基層的士氣會大降!考丙不可能輪流,誰會服?!
薦委分開評又怎樣 還不是主管優先拿甲!
這樣的法令規定,只會看到將來怪異現象:
1.欺負新來的,要商調的那年一定丙 (主管一定年年拿甲)--大官自肥
2.關係好的老鳥,會巴結的人拿甲--重現紅包政策
3.要奴才不是要人才
每年萬餘沒靠山的人剉咧等,且主管應該跟承辦人分開比例打考績,
不然爛主管還是甲等啊~
馬政府很不照顧基層,偏偏出事都是上頭,如果大家都很好,還要故意分丙出來嗎?
這應該要看機關性質跟特性吧~
受銓敘的人應該是公權力的象徵,應該是受保障的人,
100萬公務員(加家屬)是很大的力量,現今考績法是首長沒有落實執行,
因為明明就已經有丙等可以給首長淘汰了啊~
現今欲試行的惡法,一定不能讓它實施~
也請馬政府實現諾言,讓公務員組工會~
一群被打擊的基層公務員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