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1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hasonk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刑法]不能未遂問題請教
甲擬殺a要求其乙將毒藥注入飲料,乙雖同意並鼓勵a殺害實際上乙內心並不願甲身陷囹圄
乃暗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5 16:09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首先本人不贊成主觀理論及印象理論。

其次關於不能未遂,個人以為未遂犯跟預備犯都是危險犯,只有這樣才能處罰。

所以不能未遂的有無危險,就要依危險犯的方式來判斷。換言之不能未遂之所以不處罰,就是因為他不該當危險犯,既然他不該當危險犯,那有無危險就要依危險犯的標準來判斷。

所以所謂的沒有危險其實並非完全沒有危險,而是指該危險係數非常低而言。準此採重大無知說或抽象危險說均較無爭議。

在本案如採重大無知說或抽象危險說,則不能該當不能未遂(只有採客觀說時才會被認為一定無危險,採具體危險說則在本案可能也是無危險的)。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kb19791109) | 理由: 感謝熱心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6 04:46 |
hasonk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小弟在此說聲感謝啦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7 03:11 |
atoooooo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嘿嘿
有犯意
無犯行
不罰
刑法的罪刑法定主義就是如此
沒有任何死人學說能推翻這種道理
表情


誰說當兵又爽又快樂的?
還沒退休就爆肝而亡了啦><"
希望下個工作更快樂XD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8 01:5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0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