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k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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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乙女為夫妻,無子女。甲之父母已死亡,甲有兄弟丙、丁二人。甲死亡後,乙、丙、丁為遺產分割 ,乙分得土地一筆價值600萬元,丙分得古董一批價值300萬元,丁分得債權300萬元。惟遺產分割後 ,甲之債務人戊僅支付180萬元給丁後,就無力償還,則丁可向乙求償多少? a.30萬元 b.40萬元 c.60萬元 d.80萬元 答案為c. 60萬
我是這樣算得~不知對不對?? 從配偶乙女、兄弟丙、丁去推算甲原本遺產有1200萬元, 但甲之債務人戊僅能支付180萬元給丁,故丁只能取得180萬, 往回推乙女600萬+丙300萬+丁180萬=1080萬(元) 再從中算乙女的應繼分1080*1/2=540萬,故甲可得540萬, 把原先甲可得600萬-540萬=60萬 剛好就是(C)60萬 也許答案是剛好被我算出來~但是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算法~ 如有錯誤~請指教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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