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m0034022 于 2008-11-10 10:03 发表的 法学问题: 6 物权的种類与内容,除民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不得依合意自行创 设。此称为: (A)物权法定主义 (B)一物一权主义 (C)物权不变主义 (D)物权优先主义我看不懂这些主义的意思,希望大大们能帮忙解释一下,谢谢16当事人对于法院尚未确定之判决不服,得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