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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种狀况下,主管的控制幅度宜减少? (A)有得力幕僚-------------------------->因为有得力助手帮忙工作,所以主管的控制幅度可以增加,ex:原本主管本来只管3个人,因为有得力助手帮忙,因此可以由原本管3个人增加到管6个人。 (B)所监督的工作一再反覆其经验者------->因为都是一再重覆反覆做的工作,所以可以增加管的人数。ex:生产线技术员的工作,一次管3个跟一次管6个,因为很好看出有谁做错了。 (C)部属受过良好训練且判断力好者-------->部属能力很强,那么很多事情就不用主管太操心,因为主管可以多管几个员工。 (D)在监督工作上所费的时间趋多------>如果一个员工能力很差,又一直做错,那么主管光是管他就管不完了,哪还有心力管那么多员工,那当然就是原本管6个,改为只管3个。(3个trouble就够头大了)
以上是我的想法~~如有错误请不吝指正!! ^__^
ANS: (D)
可否烦请解答为何是(D)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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